黃霑在〈廣告人〉一篇中寫道:
張徹說:「你這人不可分類!」一句話令我大徹大悟,於是決定盡量把多餘事減少不做,專注搞好自己的事業,希望在退休之前,可以略有小成。其實,鄙人的事業是廣告,八四年十月,我已是踏進從事廣告業的第廿一個年頭⋯⋯希望幾年之後,張徹向朋友介紹我的時候,可以說:「黃霑,廣告人。」這篇文章應是寫於1984年末,黃霑從事廣告業已二十年,卻仍被大導演張徹說黃霑這人不可分類。張徹的話有兩種解讀方式,一是黃霑從事廣告業二十以來,一事無成,叫人無法將其分類為「廣告人」;二是黃霑實是曠世通才,每個範疇都能使出本領、每個本領使出來都像看家絕活一般,故此難以讓人劃分黃霑擅長的領域。
我傾向「通才」的解釋,要像黃霑一樣有才學,能作曲填詞、當導演、當主持、當演員,當然「不可分類」。但是黃霑最希望自己的定位是「廣告人」,而不是其他身分。實在可惜,套句現在的俚語:他是被廣告耽誤的填詞人。可惜之處在於廣告的新鮮度較低,廣告歌只會流行一段時間,而且歌詞的深度有限,不外推銷產品,倒是流行曲因歌手不斷翻唱,會有比較長的生命,歌詞也能放進自己的人生觀與感嘆,藝術價值相對較高。
我相信黃霑在歷史上的定位不太會是廣告人,不知道黃霑會不會失望呢?
11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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