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讀到毛姆《面紗》的一段話,忽然明白了一件關於創作者的事情。
我對你根本沒抱幻想。
我知道你愚蠢、輕佻、頭腦空虛,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你的理想。
你勢利、庸俗,然而我愛你。
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
然而我愛你。——毛姆《面紗》
前幾天聽一位作者談到這段話。
她說自己讀到這裡時,忍不住想起自己寫的東西。
她很坦白地說,她知道自己寫的是什麼。
甚至知道,在很多人眼中,那些文字或許只是——二流貨色。
但她依然喜歡它們。
我聽到這裡的時候突然想:
我其實和她是一樣的人。
在這段話裡,
那個「你」,對我來說,其實就是——我的文字。
以前有人問我,如果想一直寫下去,
想當一個創作者,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我曾經給過很多答案。
例如努力、紀律、閱讀量、寫作技巧。
但老實說,當時連我自己都隱約知道——
那些答案,其實並不完整。
直到我讀到毛姆的這段話。
我才慢慢明白一件事情:
如果想一直寫下去,你必須愛你的文字。
當你開始用功利的眼神去衡量作品。
當你用審判般的目光,在字裡行間挑剔每一根骨頭。
當你開始懷疑寫作對你的意義。
那也許就是——開始不愛了。
我很剛好的都做過以上的事
很多創作者離開寫作,
未必是因為沒有能力。
有時候只是因為,他們不再喜歡自己寫出來的東西。
我兜兜轉轉很多年。
有一段時間,我以為自己已經放棄了文字。
也以為文字早就放棄了我。
可是後來我發現,只要我再次開始寫,只要開始,我就還能夠書寫。
即使我很清楚——在別人眼中,我寫的這些東西也許還是難登大雅之堂, 甚至只能是個「二流貨色」。
但我仍然會想對它說:
我愛你。
我愛我寫下的每一段文字。
因為文字一直在那裡。
它接住我的思考,接住那些說不出口的糾結。
落在紙上。
也落在螢幕上。
它包容我的脆弱、無知,也包容我日夜起伏的情緒。
所以我想——創作者與文字之間,或許從來不是什麼偉大或複雜的關係。
只是這個世界上,
有人願意把心事寫下來,而文字願意留下來陪他。
即使它不完美。
即使它只是個二流貨色。
只要我還願意寫。
那就代表——我仍然愛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