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檢查 4 大重點:工作、工資、工時休假、別寫違法條款
👉一句話結論:合約要寫清楚關鍵條款,違法約定就算寫了也無效,還可能挨罰。
桌上放著一張「契約檢查表」,阿新跟小敏一格一格打勾:
✅工作內容與地點
✅工資結構(本薪/津貼/發薪日)
✅工時與休假(上下班、午休、排班規則)
✅違法條款禁止(低於基本工資、責任制無加班費等)
⛔法法拿紅筆畫掉「責任制無加班費」,說:「寫了也無效,但麻煩會變更大。」
Q7:在審核或簽署勞動契約時,哪「四大重點」是必須確認的關鍵?
若合約中明文寫入違反勞基法的條款(例如:「責任制不給加班費」),在法律上有什麼後果?
A: 勞動契約應務必檢查以下四大重點:
1. 工作內容與地點: 明確約定職務範疇及工作所在地,避免後續產生調動或職務認知爭議。
2. 工資結構: 須詳列本薪、各項津貼及發薪日期,確保薪資組成透明。
3. 工時與休假: 具體規範上下班時間、午休與排班規則。
4. 違法條款禁止: 嚴禁出現低於基本工資、或排除勞基法保障等違法約定。
★關於違法條款的後果:
即便勞資雙方已簽名同意,這些違法條款在法律上依然無效。
因為勞基法屬於保障勞工權益的強制規定,底線不能低於法律。
若合約寫入違法條款,不僅無法規避雇主責任,在發生勞資糾紛時,這些白紙黑字的內容反而會成為主管機關認定違法的直接證據,導致公司面臨行政裁罰,得不償失。
☞法規來源:勞動基準法第 9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