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用方用藥以脈證為主,此處所列方藥爲本書整理,臨證仍需細查。
不食一證,分爲六個原因討論:外邪、飲食生冷、七情過度、陽虛、陰虛,真陽虛。
- 外邪伏而不宣,逆於胃口。依六經提綱病情治之,外邪去而食自進。
- 飲食生冷,停滯胃口。證有飽悶吞酸,胸膈脹痛,依溫中行氣消導之法治之。
- 七情過度,損傷胃氣。按其所感所傷調之。
- 陽虛,因陽衰陰盛,因主閉藏而不食,法宜扶陽。
- 陰虛,陰虛火旺,其證煩熱口渴飲冷、甚則呃逆不休,咳嗽不已,反胃而食不下。輕:人篸白虎,重:大小承氣湯。
- 真陽虛極,不能化生真陰,需用大甘大溫復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