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增補者:范紓瑜
繁星推薦
1.招生方式及名額
a. 高中端向大學端推薦符合本系推薦條件之學生,且學生須為全程就讀同所高中之應屆畢業學生。
b. 招生名額:法學組、司法組、財經法學組各招收9人,共27人。
2.分發作業流程
a. 學生須通過在校學業總成績前20%之標準,且學測國文、英文、社會須達到頂標,數學B達到前標,方能進入分發作業。本系第一輪分發作業之項目及順序如下表。

b. 校系於第一輪分發後仍有缺額者,就缺額校系依前項分發作業原則進比行第二輪分發。
3.注意事項
a. 錄取繁星志願後,即使放棄,亦不得報名參加115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以及115學年度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4. 114年篩選與錄取標準參考
a. 學測檢定標準

b. 繁星比序結果

申請入學一般組
1.第一階段:
a. 學測成績篩選:本系採國文、英文、數學B、社會四個科目。國文、英文、社會須達頂標,數學B須達前標,方得進入倍率篩選。
b. 倍率篩選:國文和英文兩個科目皆為3倍率篩選,亦即以國文和英文的級分和為依據,取招生名額三倍的人數進入第二階段甄選。若倍率篩選後人數依舊超過預計甄試人數,即進入超額篩選。
c. 超額篩選:依序比較「學測國文、英文、數學B、社會四科級分和」、「學測英文級分」、「學測數學B級分」、「學測國文級分」。若超額篩選後,同級分人數仍超過甄選人數,則考生皆取得第二階段甄試資格。

以上表資訊為例,學測各科成績必須先通過檢定標準,再進入倍率篩選。每組招生名額18個,倍率為3,因此取國文英文級分和前54名(18x3)進入二階甄選,若通過倍率篩選的人數超過預計甄試人數(54名),則進入超額篩選。
2.第二階段:甄試
a. 審查資料:包含新制的學習歷程檔案或舊制的備審資料。學習歷程檔案包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學習歷程自述、其他等面向,本系課程學習成果重視「書面報告」與「實作作品」兩種項目,多元表現重視「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成果」、「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和「多元表現綜整心得」,學習歷程自述要求「高中學習歷程反思」、「就讀動機」、「未來學習計畫與生涯規劃」,另亦要求提供自傳以供審查。
b. 口試:一組口試人數為兩位,一位考生口試7.5分鐘,一位口試結束後再換下一位口試,皆為個人口試,沒有共同問題的環節。口試內容包含自我介紹以及針對審查資料的延伸提問等,例如課程學習成果的反思,此外亦可能包含時事議題,測驗考生對公共議題的關懷和敏銳程度。
c. 甄選總成績的計算方式如下表所示:

3. 校內聯合分發
本系參與校內聯合分發,考生若通過兩個以上台大科系的第一階段篩選,須於本校第二階段甄試報名網站填寫分發志願序。經聯合分發後,每位考生至多正取一個系,正取志願序前的備取全部保留,正取志願序後的正取和備取全部取消,若全部皆為備取,則全數保留。以下用表格輔助說明:

以下為114學年度,經校內聯合分發後,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最終公布的最低分發標準:

分科測驗
1.採計科目:本系三組的採計科目包含學測以及分科科目,採計的學測科目有國文、英文,而採計的分科科目則為數學乙、公民與社會、歷史,並不採計英文聽力測驗成績。自114學年度起,本系三組將改採「分科數學乙」而不採學測數學B。
2.檢定標準:
a. 學測成績檢定標準:學測國文、英文成績需達頂標才可通過檢定。
b. 採計科目:本系採計學測國文、學測英文、分科數學乙、分科公民與社會、分科歷史五個科目。
c. 加權:公民與社會級分數加權1.25倍,其餘科目加權皆為1。若加權後總級分數相同,則按英文、國文、數學乙、公民與社會、歷史的順序進行比序。

3.114年錄取人數與最低錄取標準(每年可能有所不同,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