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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英武╱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商標名稱:一家烤肉萬家香設計字;註冊/審定號 : 商標01340159;資料來源:TIPO
烤肉在現在社會中已經走入日常生活中,在尚未走靠近鄰居門口時,遠遠的就已經聞到烤肉味道。烤肉必備用品是烤肉醬,若是自己動手做的話,也需要醬油。而有一定年紀之人都知曉的一句話「一烤肉萬家香」,這句話可是已被註冊為商標,該商標在民國(以下同)97年1月4日提出申請,並於同年12月1日公告商標權註冊,註冊號01340159,申請人是萬家香醬園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起源於34年,在日本釀造權威梅田博士技術指導下開始釀造醬油的事業,並以「萬家香」三字作為商標基礎,使用於所產製之醬油等食品調味品上,後續共取得註冊第00187978、00448955以及00480005號等商標約15件商標權。

萬家香醬園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的其中一款「萬家鄉」商標,註冊/審定號:商標(原聯合商標)00480005。資料來源:TIPO
雖說「一烤肉萬家香」是在97年才提出商標申請,其實在75年,該公司就已經請當時紅透半邊天的電視明星張詠詠,為旗下產品「萬家香陳年醬油」拍攝電視廣告,並且巧妙地把原由「味全醬油」廣告使用的「一家烤肉三家香」,修改成「一家烤肉萬家香」做為廣告主軸。豈知,此支廣告卻是帶出出奇的效果,成功地掀起台灣人對烤肉的喜愛。
即使註冊不同類別也有攀附及混淆之虞
前段所述的15件註冊商標,註冊類別有19、21、23、29、30、32與33類,並未在第4與11類中註冊。因此,A廠商便藉機提出萬家香,註冊類別為第4與11類的商品名稱提出商標申請案,也獲得商標權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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