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參加了升等面試,我覺得成功升等的機率不大。進入試場後,先是兩分鐘的自我介紹,接著是八分鐘的委員提問和回答,方式是一問一答。
我先說第三個委員提問的問題。他說:你沒有工作輪調的經驗,你後續可能還是要思考…,其實他後面說什麼我已經不記得了,因為他說完輪我回答時,我沒說幾個字就鈴響面試結束。但是他的第一句話:「你沒有工作輪調的經驗」,其實是面試委員評分的考量。申請升等的資料中,有一個評分項目是看你有沒有跨單位的輪調經驗(A單位轉B單位),或是在原本的單位做內部輪調(A單位A組轉A單位B組)。那我為什麼不跨單位輪調呢?原因很簡單,那就是我是技術人員在技術單位工作有技術加給,我跨到別的單位工作就沒有技術加給,尤其如果是轉成行政人員,一定沒有加給。我的技術加給比升等之後的調薪幅度高,沒有特殊原因,誰會去放棄技術加給,只為了輪調後〝可能〞可以升等?還只是可能而已,不是一定升等。
這些委員不會知道我們有技術加給,因為我們的技術加給是我們單位專簽向學校申請核准的,所使用的經費也是由我們提供的服務收費而來,所以學校大部分的人都不會知道我們有技術加給,我們當然也不會去大肆宣傳。別的單位也有技術人員,但他們有沒有加給,我們也不會知道。所以我們不會冒著減薪的風險去輪調,我更不可能在面試時直白地告訴委員是薪資因素所以不輪調。
在委員不清楚真正原因的情況下,把這項因素列為評分的標準,實在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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