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稅 (現行徵收中):
只要有「交易賣出」就要繳,不管你是賺錢還是賠錢,稅金直接從成交價中扣除。
■台灣證交稅的重要歷史變遷:
1946年_民國35年:初步創立,政府制定證券交易稅條例。
1960年_民國49年:一度廢止,隨後於1965 年重新制定。
1973年_民國62年:首次證所稅掛鉤,為抑制股市過熱開徵證所稅,後因衝擊市場及稽徵困難,於1976年停徵,轉而調整證交稅。
1978年_民國67年:稅率調升,證交稅稅率調高至 3%。
1988 年_民國77年:郭婉容事件,政府宣布隔年恢復證所稅,引發台股連續19天無量下跌,隨後因民怨於1990年再度停徵證所稅。
1990年_民國79年:定錨3%時代,正式確立以提高證交稅來取代證所稅的課徵。
2002年_民國91年:債券優惠,公司債及金融債券開始免徵證交稅,該優惠多次延展至2026年底。
2017年_民國106年:實施當沖降稅,為提振市場流動性,將現股當沖交易稅率由 3%減半至1.5%。
2024年底_民國113年:當沖降稅三讀延長,立法院確定通過修正案,將1.5%的當沖優惠稅率延長3年,適用至2027年底。
證所稅 (目前停徵):
只有在「賺錢」時才要繳,它是對你的利潤(賣價減去買價及手續費後的淨額) 來課稅,美國就是使用這種制度。
■台灣開徵證所稅的失敗紀錄:
1973年-1976年:首度嘗試開徵,但因稽徵技術困難,當時仍是紙本交易,且遭逢全球石油危機股市暴跌,於1976年停徵。
1988年-1990年:時任財政部長郭婉容宣佈復徵證所稅,引發台股連續19個交易日無量下跌,最終迫於壓力,於1990年起再次停徵,並改以提高證交稅作為替代配套。
2012年-2016年:政府再度推動復徵,導致股市成交量極度萎縮、市值大量蒸發,經過多次修法調整(如設算8500點天險),最終在2015 年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並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全面停徵。
總結來說:
台灣目前的稅制邏輯是「鼓勵交易,輕稅價差、課徵持有,重稅配息」,因此確實非常適合短線價差操作者。
由股市制度放大整體的政府政策來看,短視近利才是歷年來台灣造成許多問題的根源,不管總統怎麼換,都會被選票綁架,專業的意見永遠不值錢,這也是我們很難超越新加坡的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