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篇我們談的都是制度面——管理費的結構、公共基金的邏輯、住戶的查閱權利。
這篇要說的是真實發生的事。
這些案例不是孤例。翻開台灣各地的法院判決,類似的案件每年都在不同的社區上演。更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個案例背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不是有人特別聰明,而是長期沒有人認真在看。
案例一:保全偽造報表,A走 743 萬,一年多沒人發現
高雄三民區某大樓,宋姓保全從 2015 年起擔任管理員,職責是收取住戶管理費後轉交管委會,並製作報表供核對。
2020 年,他因個人積欠債務,開始動社區的錢。手法並不複雜:部分住戶為了享受年繳 9 折優惠,會一次繳清全年管理費。宋姓保全收到這筆錢後,並不如實入帳,而是改以月繳方式登帳存入,把中間的差額私吞,再偽造假報表掩蓋缺口。
管委會被蒙蔽超過一年,直到 2021 年 4 月委請專業人員查帳,才發現帳目異常。此時他已侵占 743 萬餘元。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 3 年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2022 年 9 月 1 日,記者黃佳琳報導
這個漏洞是什麼?
收款、製作報表、核對報表,全部由同一個人負責。管委會每個月收到的,是由他自己製作的報表,而不是與銀行存摺交叉比對的數字。這是財務內控最基本的缺失:同一個人不應該同時負責「執行」與「核對」。
你可以這樣防
要求財務報表必須對照銀行存摺或網路銀行紀錄,而不是只看管理員自製的報表。年繳管理費的住戶,應另有收據或存根存查,方便事後核對入帳金額是否相符。
案例二:主委騙取印鑑,提領社區 200 萬去投資,說「都是為了社區好」
台中西屯區某社區,陳姓主委以「需要變更印鑑」為由,取得財委的印章,前往銀行辦理代表人及印鑑變更手續。隨後,在未經其他任何委員同意的情況下,他解約社區 133 萬元定存,並從帳戶提領 200 萬元,以女兒名義投資某控股公司。
社區管委會發現後提告。陳姓主委的辯詞是:「都是為了社區好,想幫管委會爭取比較好的利潤。」
事發後他僅返還 108 萬元,餘款 92 萬元法院認定為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並依偽造文書罪判處 10 個月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聯合報,2017 年 12 月,由公民新聞平台 PeoPo 轉載評析
這個漏洞是什麼?
社區銀行帳戶的提款與印鑑管理過於鬆散,主委一人即可完成印鑑變更與提款的全部流程,無需其他委員在場或聯名授權。帳戶的單一控制權,讓個人的決定可以繞過所有的集體監督。
你可以這樣防
社區帳戶應設定聯名管理,至少需要主委與財委兩人的印鑑才能動用。動用公共基金的重大支出,應有書面紀錄及委員會決議。這個設定在開戶時就應落實,可以向開戶銀行確認目前的帳戶簽署條件。
案例三:總幹事侵占 7 年、累計 706 萬,歷屆管委會從未確實查帳
某社區自 2012 年起委託物業管理公司代管,物管公司派駐的 X 姓總幹事監守自盜,連續 7 年侵吞社區資產,累計高達 706 萬元,直到前年管委會主動查帳才東窗事發。
案件進入訴訟後,物業公司提出抗辯:6、7 年來歷屆管委會委員均未確實查核帳務,放任總幹事假藉職務之便侵吞管理費,否則事態不至於擴大至此。物業公司據此主張過失相抵,請求減免部分賠償責任。
資料來源:晨平會計師事務所,據報章報導整理,2021 年 12 月
這個漏洞是什麼?
歷屆管委會委員均以工作繁忙為由,將財務事務全權委由總幹事一人處理,從未進行獨立的帳務核查。7 年間,沒有任何一屆委員認真比對過帳目與實際收支。這個案例還揭示了另一個問題:即使是物業公司派駐的專業人員,當監督機制完全缺失時,同樣可能發生弊端。
你可以這樣防
委任物業公司代管,不代表可以放棄監督。管委會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獨立的帳務查核,可委請外部會計師抽查,或由監察委員逐月核對銀行存摺與財務報表。換屆交接時,帳目核對是必要程序,不能只是簽名交接。
三個案例,一個共同的特徵
這三個案例的犯案角色不同——現場管理員、管委會主委、物業公司派駐人員——手法也各異,但有一個共同的前提:
長期沒有人在認真查帳。
從業者的觀察是,這類事件往往發生在同一種社區:財務運作由單一人員主導,委員因工作繁忙將印鑑借出委由他人代辦,每個月的財務報表只是例行性地簽名通過,沒有人實際核對數字。
不是這些社區的委員不負責任,而是他們不知道「例行簽名」和「實際查帳」之間,有多大的差距。
你現在可以做三件事
① 確認帳戶是否需要聯名才能提款。 問管委會:「我們的銀行帳戶需要幾個人的印鑑才能動用?」這個問題五分鐘就能得到答案。
② 要求財務報表附上逐筆明細。 只有月度總表,等於沒有監督。真正的核查,是把每一筆支出對照銀行存摺確認。
③ 每年至少一次獨立查帳。 不一定要聘會計師,光是由監察委員對照銀行存摺與管理費報表,就能揪出大多數異常。換屆時更是查帳的關鍵時機。
制度的漏洞從來不會自己消失。
讓漏洞存在的,是「反正有人在管」的假設。填補它的,是每一個願意多問一句話的住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