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簡榮宗律師、賴昱名日本事務顧問
日本的茨城縣目前正研議在 2026 年導入「非法外籍勞工通報獎金制度」。依照目前公開的構想,政府將向一般民眾徵求非法聘僱外籍勞工的相關線索,若經查證後確實促成取締,通報者可獲得約一萬日圓的獎金。這項制度一提出,便引發明顯的正反爭論。
支持者認為,非法聘僱本來就是違法行為,透過獎勵檢舉,有助於提高違法成本,也能讓長期守法經營的業者不必再承受不公平競爭。尤其在農業或勞力密集產業中,若有雇主為了壓低成本,刻意使用非法勞工,等於讓遵守法規、依法申報、支付合法成本的業者處於不利地位。從這個角度來看,檢舉制度並不是要「針對外國人」,而是要矯正違法聘僱所造成的市場失衡。
但反對者擔心,這種制度雖然表面上是打擊違法,實際上卻可能造成對外國人的標籤化與敵視。當政府以金錢鼓勵民眾提供資訊,很容易使社會產生「看到外國人就懷疑違法」的氛圍,甚至助長歧視、誤報與濫報。政治團體與人權團體因此批評,這類制度可能會把外籍勞工推向被獵巫的處境,使原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移工承受更高的社會風險。
這樣的疑慮並非沒有根據。茨城縣是日本重要的農業大縣,2024 年農業產值已連續八年位居全國第三,對外籍勞動力的需求相當高。同時,依入國管理機關統計,2024 年茨城縣被掌握的非法就業外國人有 3452 人,為全日本最多,且已連續三年居首。也就是說,茨城縣一方面高度依賴外籍勞工,另一方面又面臨非法聘僱問題嚴重的現實。在這樣的背景下,政府想加強執法可以理解,但若制度設計不夠細緻,也確實可能讓合法工作的外國人一併被懷疑。
因此,這項制度的法律爭點,不在於政府能不能打擊非法聘僱,而在於政府要用什麼方法打擊,才不會侵害人權?茨城縣目前表示,制度仍在研擬中,原則上不希望蒐集非法就業勞工本人的個資,就算收到這類資訊,也傾向不直接使用。未來希望通報內容是以雇主端為核心,例如「某公司疑似聘有多名非法勞工」,而不是要求民眾去指認特定外國勞工。若能把制度焦點放在「違法聘僱者」,而不是「被懷疑的外國人」,的確較有可能降低歧視風險。
此外,政府也規劃,在接獲相關資訊後,不會立刻依檢舉內容採取強制措施,而是先比對申報資料、勞工人數、現場狀況等客觀資訊,確認確有非法聘僱的嫌疑後,再移送警察等相關機關處理。這樣的流程設計,至少在程序上能避免單憑檢舉就直接認定違法,有助於兼顧執法效率與正當程序。
不過,與中央政府既有的檢舉制度相比,茨城縣新制最大的差別在於「有獎金」。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過去也有受理檢舉的機制,並採取三項原則:不洩漏檢舉人個資、不回覆案件後續調查進度、反對藉檢舉進行對外國人的誹謗與中傷。這樣的設計,是為了避免檢舉制度被濫用成煽動對立的工具。但茨城縣若設置獎金,行政上就必須在查證屬實後通知檢舉人領獎,這表示政府不可能完全不告知案件處理結果,也因此更難比照中央制度維持高度匿名與低互動模式。
整體而言,茨城縣的構想反映出地方治理上的兩難:一方面必須處理非法聘僱,維護法秩序與公平競爭;另一方面又不能讓政策變相鼓勵社會把外國人視為懷疑對象。換句話說,真正需要被追究的,應是利用制度漏洞、故意違法壓低成本的聘僱者,而不是把所有外籍勞工都預設成風險來源。未來這項制度是否合法、合理,關鍵不在於是否發放獎金,而在於它能否建立明確的通報範圍、查核程序、個資保護與防止歧視的配套措施。若沒有這些保障,制度即使出發點是取締違法,也可能在實際運作中傷及人權與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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