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不是沒有碳市場。台灣現在真正長出來的,更像是一個幻影市場:市場裡有商品、有序號、有平台、有簡報、有漂亮的 ESG 話術,但最關鍵的那件事——這筆國外信用到底能不能支撐「抵換」或「碳中和」主張——卻常常被故意講得模糊。環境部與氣候變遷署對此其實講得很白:目前交易的是「非屬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定之國外減量額度」,也就是說,它不是現階段我國氣候法制已正式承認、可直接拿來履行法定義務的那種額度。(公共中央廚房)
問題就出在,台灣市場太多人故意把三件完全不同的事混成一件事來賣:可交易、可抵換、可宣告碳中和。這三個層次,根本不是同一回事。可以交易,只代表它是商品;可以抵換,代表它必須撐得起完整性與會計邏輯;可以宣告碳中和,則是更高一層的法律、揭露與查核風險問題。把「非屬氣候法所定」的國外碳權一路話術升級成「可以碳中和」,這不是單純樂觀,而是很可能已經跨進誤導。更核心的荒謬是:很多這類信用,本質上就是 Host Party/主辦國本來就能放在自己 NDC 帳上的減緩成果,卻又被送進國際自願標準體系認證、核發成可交易單位,最後再由企業買回去宣告 offset 或碳中和。 於是同一份成果,在主辦國的國家帳上被講一次,在企業的永續報告、產品標示或品牌宣稱裡又被講一次。這正是巴黎協定 Article 6 要處理的核心病灶:double counting / double claiming。(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所以,幻影信用的問題,從來不只是「專案是真是假」。更大的問題是:同一噸成果,被兩套敘事、兩本帳、兩種利益各自報功。 地球的大氣裡可能只少了一噸,但主辦國把它當成自己的 NDC 成績,企業又把它當成自己的中和成果。這種一魚兩吃式的主張,才是今天跨境碳信用,最該被拆穿的地方。
很多台灣企業與顧問現在最愛講的,是「這筆信用有某某國際標準認證,所以可以放心用」。但真相是,標準認證不等於主權授權,主權授權也不自動等於已完成對應調整(CA)。 真要查一筆國外信用有沒有排除重複計算風險,其實沒有那麼玄。最基本該看的,不是行銷話術,而是:有沒有 Host Party 的授權文件,例如 LoA 或等效 authorization statement;這份文件是否明確連到 CA 的承諾或適用;以及有沒有後續可追溯的國家報告或登錄鏈。 沒有這條證據鏈,就不要急著把它講成一筆已經在主權與會計上乾淨切開的 offset。氣候變遷署自己在上架參考指引裡,也把「避免重複計算」列成品質確保原則之一,但市場上真正公開拿得出硬證明的,坦白說,少得可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全球資訊網)
也就是說,台灣目前 VCM 市場最尷尬的事,不是大家不知道國外碳權可以買,而是幾乎看不到哪一筆信用能公開、清楚、可核驗地證明自己已經排除重複計算。但市場照賣,報告照寫,產品照喊中和,這才是最荒謬的地方。真要查,其實很簡單:把 Host Party 的授權文件、用途授權、CA 關聯與可追溯資訊拿出來。拿不出來,就不要把它講成一筆乾淨的抵換成果。沒有 LoA,別談授權;只有 LoA、沒有 CA 證據鏈,也別急著把它包裝成沒有重複計算的中和工具。
這也是為什麼我說,台灣的問題不只是一兩個平台,而是整個 VCM 生態系都還活在舊世界的語言裡。有些平台在賣商品,有些顧問在賣解法,有些企業在買安心,有些永續報告則在買一種「看起來已經有做事」的敘事。但共同問題是:大家常把可流通的國外減量額度講成可直接抵換的工具,再把支持氣候行動的貢獻偷偷升級成已完成的碳中和成果。這不是市場成熟,這是市場還沒長大。
如果這種說法只停在台灣,很多人還會辯稱那只是本地市場慣例。但一旦產品、服務或品牌要進歐盟,事情就完全不是同一個等級。歐盟的 Directive (EU) 2024/825 已明確把某些以 offsetting 為基礎的綠色宣稱列為高風險做法,並直接舉出像「climate neutral」「CO2 neutral certified」這類說法,指出它們可能讓消費者誤以為產品本身或其生產供應就沒有環境影響,因此應被禁止。該指令要求會員國最晚在 2026 年 3 月 27 日 完成轉置,並自 2026 年 9 月 27 日 起適用。(EUR-Lex)
而且這不是紙上談兵。歐盟執委會與各國消保主管機關在 2024 年已對 20 家航空公司 啟動綠色宣稱執法行動,關注的就是與排放補償、永續飛行或「綠色」說法相關的誤導問題。訊號很清楚:歐盟對「排放照舊、買點額度就說自己中和」這套話術,耐心正在歸零。(European Commission)
所以,今天若有企業拿著「非屬氣候法所定」的國外碳權,在台灣對外講成碳中和,已經很勉強;若還把同樣說法搬去歐盟市場,風險就不只是難看,而是可能直接進入漂綠、不當商業行為,甚至法律責任的區域。這不是我講話太重,而是國際規則真的已經變了。
講到最後,問題其實不複雜。台灣真正的問題,不是沒有碳市場,而是先長出了一個把氣候貢獻誤當抵換、把市場商品誤講成中和工具的幻影市場。 國際規則正在往主權授權、國家會計與 Article 6 完整性收斂;但台灣有些市場話術,還停在「反正買了就能說」的年代。這種落差,就是未來最大的風險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