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善按照字面意思必須是「假裝」善。
那麼需要考慮兩個情景:- 假裝追求「善」來追求「善」
- 假裝追求「善」來追求「善以外的事物」
我認為假裝追求「善」來追求「善」不能稱為偽善。
想像一個情景,我穿越時空回到過去,然後必須假裝自己很關心希特勒才可以阻止他屠殺猶太人。我這樣是偽善嗎?
顯然不能,因此我把偽善定義為:
假裝追求「善」來追求「善以外的事物」
我在文章中多次提及「不能確定偽善」,這是因為我們確實沒有辦法知道對方心裏是不是偽裝。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能確定對方的想法就不應該指控對方偽善,除非有確實的證據。
以下就各情景分析:
- 談權益,不談付出是偽善嗎?
- 素食者是偽善嗎?
- 廢除死刑是偽善嗎?
- 對侍應破口大罵是偽善嗎?
- 慷他人之慨是偽善嗎?
- 想要所有人知道自己善良/得到福報是偽善嗎?
談權益,不談付出是偽善嗎?
某些女權(或其他團體)支持增加權益,但不談更多付出是偽善嗎?
不能確定偽善,因為他們沒有假裝「善」。只是不説出口,不代表贊成或反對需要付出。
實際上要求必須説出自己需要的付出是不合理的,當你在爭取權益的時候,本來就是聚焦在自己要得到的事情上面。提出「要付出甚麼」應該是反對方要做的事情。
但假如你問他們一些必須要付出的情況,但他們不願意付出,那麼才是偽善——他們用假裝「善」來追求自己的權益。
素食者是偽善嗎?
不能確定素食者是不是偽善。
最常見的批評是對「不是每天吃素的人」和「吃素肉的人」,認為他們實際上在假裝善良,來尋求利益。
沒有人可以排除這種可能性,然而我們也不能排除他們真的是純粹因為道德追求而選擇素食。
「不是每天吃素的人」和「吃素肉的人」也只是在能力範圍以內施行善,不代表他們有假裝。
一個素食者因為忍不住吃肉,可以解釋為「自制力不足」,因為不能自控而為惡,那麼就不是假裝善了。
有些人會說:「既然你想擺脫殺生,為何還要模擬殺生的口感?」
這是因為道德素食者追求的是減少「不必要的痛苦」,只要減少了痛苦,追求食物有「像肉的口感」又有甚麼問題?
廢除死刑是偽善嗎?
一些人指出廢除死刑是沒有關心受害者,只關心加害者,所以是偽善。潛藏的台詞是:
必須關心所有人(包括受害者)。
但廢死支持者有不關心受害者嗎?
他們只是認為不應該使用死刑,為甚麼就是不關心受害者?
他們只是不認同死刑是唯一的懲罰方式,但沒有排除其他的懲罰方式。如果懲罰依舊存在,那麼為甚麼是偽善?為甚麼必須按照某種方式懲罰?
大多的廢死支持者只是認為「避免冤獄」和「基本人權」優先於「對受害者家屬的撫慰與補償」,他們沒有假裝關心受害者。
因此我認為不能確認偽善。
對侍應破口大罵是偽善嗎?
假如一個人對侍應破口大罵,然後對需要巴結的人恭恭敬敬,那麼我們第一時間會直覺地認為他是偽善的。
但我認為其實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偽善。
之所以會認為對侍應破口大罵是偽善,應該是因為我們潛在地認為「善」應該是面向所有人的。
但可以試想像一個人,他的內在價值觀就是認為「人只需要愛護親近的人」。
那麼他對侍應破口大罵,也只是實踐他的價值觀,他可能從來沒有「假裝」對侍應好,你最多只可以把他稱之為「客觀的惡」,而不能稱為「偽善」。
另外也需要考慮他本人有沒有情緒問題,所以才控制不住突然破口大罵(沒有控制更加不是偽裝),實在難以用單一事例論證一個人是不是偽善。
慷他人之慨是偽善嗎?
要區分政府和個人層面。
在個人層面的事情,例如把他人的東西捐獻來增加自己的名聲,那麼在定義上這是偽善。
然而,使用「慷他人之慨」這一句的情況很多是在政府層面的批評,例如認為支持接受難民是偽善。
這些網民認為「收容難民」和「自己要把難民帶回家」是同等的,因此要求別人「執行」他們的善意,否則就是虛偽。
但其實是混淆了政府和個人的工作。
正如一個人支持死刑,不代表他本人要負責執行死刑。
更加詳細的解釋可以看我另一篇文章:《「你願意將難民帶回家嗎」是一個反智問題》
因此,我認為在政策討論時「慷他人之慨」不能確定偽善。
除非你可以找到他一邊支持難民收容政策,一邊歧視難民的證據。
想要所有人知道自己善良/得到福報是偽善嗎?
不是偽善,因為得到福報這可以是副產品,只要主要目的是善,那麼喜歡副產品也是沒有問題的。
主要目的和次要目的可以用取捨來區分。
假如有一個情景真的是不會有人發現自己做了善事,那麼還會去做嗎?
如果會的話,你只是把「名聲」當成副產品,那麼不是偽善。
如果不會,就是把「名聲」當成主要目的,那麼是偽善。
偽善難以證明
要證明一個人是偽善是很困難的。首先要找到一個人會做明顯的壞事已經有難度,然後還需要考慮是不是:
- 「真的有假裝」,例如素食主義者只是因為「自控力不足」而沒有完全排除肉食
- 「發自內心」,而不是因為不可控因素例如精神病,沒有注意到等等
- 「和他追求的善有衝突」,例如會不會他的道德系統自洽?你認為他殺死昆蟲,但不吃肉是偽善,但可能他認為昆蟲本身就是可以殺死的
因此在很多時候,偽善只是作為道德指責的工具,而沒有實在的證明。
道德指責
偽善作為道德指責這麼常見,是因為偽善透過根本上質疑對方的人格,嘗試得出結論(或誘使公眾得出結論)認為對方的論點是無效的。
這種謬誤稱為污泉(Poisoning the well),可以形象地理解為從源頭(人格)投下毒藥,使得對方所有論據都不可信。
但顯然這是無效的論證,一個人的人格壞不會使得他的論證不成立。
這種指責會這麼常見是因為低成本、破壞力極強、和不可證偽。
低成本是因為即使對方沒有破綻,你也可以憑空創造一個「道德缺陷」。例如女權的例子,女權主義者只是沒有把話說完整,已經足夠被指責為偽善。
破壞力極強是因為偽善可以徹底摧毀一個人的所有論證,直接取消對方的發言權。對於路人來説,一個偽善的人説再多也是狡辯。
被指責偽善時難以讓自己清白,因為你根本沒有辦法證明你沒有假裝。對方也沒有辦法證明,但直接指控時就把舉證的責任自動轉移到被指責這身上了。
指控他人偽善,往往是為了避開對議題本身(如素食、廢死)的實質辯論。這是一種心理防禦機制,讓指控者不需要改變自己,就能獲得道德制高點。
偽善獵巫
沒有充份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指責他人為偽善,其實會產生嚴重的後果。
一般人因為害怕被指責偽善,大家乾脆什麼好事都不追求,結果使得願意追求「善」的人也不禁發聲。
最後「真正偽善」的人利用沉默的大眾,把自己包裝成唯一的「善」,結果就是整個社會按照「偽善人」設想的方向行進。
惡人因為從不追求善,所以永遠不會「偽善」,結果就是惡人反而在「偽善」的指罵聲中獲利。
結語
這篇文章我透過多個例子展示公眾直覺認為的「偽善」幾乎全部都難以證明。也解釋了「偽善」作為道德指控的問題。
在指責他人偽善之前,可以先問自己幾個問題:
- 他真的有假裝嗎?
- 排除了不可控因素了嗎?
- 這是否只是價值排序不同?
在論證中應該避免使用這些情緒化的字眼,不然只會再一次進入情緒的廝殺,而不是理性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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