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外公這輩子在文官生涯中遇過什麼重大挫折,那大概就是教我寫毛筆字。
我和妹妹的寫字啟蒙,都是外公一筆一畫教出來的。然而,基因這件事有時候很玄,我妹妹寫起字來氣息沉穩、工整秀麗,作業本上永遠落著「甲上上」或「優等」的紅字。而我,握起筆來卻像是魂魄在紙上奔跑,寫出來的字永遠是龍飛鳳舞,連格子的邊界都攔不住。
外公看著我的作業,常陷入長長的沈默。
他倒不是生氣,他只是擔心。他擔心我這樣交上去會被老師罵、會拿不到好成績。於是,為了「救」我的作業,外公想出了一個法子:他拿出紅墨水,在宣紙上先替我寫好完美的範本。
那是外公最後的掙扎。他親手鋪好了軌道,希望我這台失控的火車能稍微回歸正途。
相比之下,我妹完全不用他操心,她不管用什麼筆、在什麼紙上,寫出來的字都像印出來的一樣好看。
因為中文寫得太「狂野」,高中時我甚至產生了逃避心理,心想:那我乾脆去唸英文系好了。
我想著,英文只有二十六個字母,總不會再被說字醜了吧?
沒想到,英文系沒這麼好混。那時我英文底子不夠紮實,單字背不起來、文法弄錯,迎接我的依舊是沒完沒了的罰寫。
或許是那些成千上萬遍的罰寫磨掉了我的浮躁,到了出社會才驚覺,那份「懲罰」竟然留下了禮物。
我的英文字寫得特別漂亮,帶著一種流暢的律動感;而曾經讓外公頭痛不已的那手龍飛鳳舞的中文,也莫名的在字體間找到了固定的間距與獨特的美感。
現在回想起來,看著我現在的筆跡,不知道在另一個世界的外公,是不是終於可以省點心,露出他那種招牌的、淡淡的微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