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只是想把券商風險分散。
他看著各種比較、手續費、入出金流程,
但看著看著,他注意到一段討論。
有人提到「遺產稅」。
非美國人,只要持有美國資產超過 6 萬美元,就可能有遺產稅。
他皺了一下眉。
六萬?
這門檻低得不合理。
他開了另一個分頁,直接進了 IRS 的網站。
不是看整理過的文章,而是看原始說明。
一條一條讀。
讀到一半,他停住了。
那句話,是真的。
對於非美國居民、非公民,美國境內資產只要超過 60,000 美元,就進入遺產稅申報的範圍。
他往下看。
開始看到更多細節。
表格名稱、計算方式、資產定義。
然後看到一行:
需於過世後 9 個月內申報 Form 706-NA。
他靠在椅背上,沒有關掉頁面。
剛剛那個問題,已經有了答案。
但另一個問題,慢慢浮了上來。
他想的不是制度本身,而是更實際的事:
這件事,會是誰來處理?
如果真的發生了,
家人會申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