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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年英國軍隊占領埃及後,克羅默勛爵(Evelyn Baring)擔任實際統治者至1907年。他保留赫迪夫陶菲克及其繼任者阿拔斯二世(Abbas II,1892–1914年在位)的名義地位,但英國顧問主導關鍵部門,包括財政、灌溉、軍隊與警察。

尼羅河管理繼續作為行政核心,阿斯旺低壩於1902年完工,大幅提升灌溉效率與棉花產量。土地稅收與村社登記系統基本延續穆罕默德·阿里以來的框架,稅務官與本地長老參與基層運作。埃及仍為英國重要的棉花供應地與蘇伊士運河戰略通道。
1907年後,約翰·戈斯特(John Gorst)與赫伯特·基欽納勛爵(Herbert Kitchener)相繼擔任總領事。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國正式宣佈埃及為其保護國(Protectorate),廢除奧圖曼宗主權,解除阿拔斯二世赫迪夫職位,改由侯賽因·卡米爾(Hussein Kamel)擔任蘇丹。
戰時行政以軍事管制為主,強制徵用勞力與資源,但尼羅河灌溉與農業管理未中斷,棉花生產繼續支持英國戰爭需求。
1918年戰爭結束後,埃及民族主義運動高漲。薩阿德·扎格魯爾(Saad Zaghloul)領導華夫脫黨(Wafd Party)要求獨立。1919年爆發全國性起義(1919年革命),英國鎮壓後於1922年2月28日單方面宣佈埃及獨立,結束保護國地位,但保留對蘇伊士運河、防務、外國人權益與蘇丹的控制權。
埃及建立君主立憲制,福阿德一世(Fuad I,原蘇丹)成為國王。1923年憲法頒布,設立議會,華夫脫黨在多次選舉中獲勝,但英國仍透過顧問與軍事存在影響行政。
1924–1936年,福阿德一世與華夫脫黨之間權力鬥爭頻繁。1936年,法魯克國王(Farouk)繼位,同年簽訂英埃條約,英國同意逐步撤軍,但保留蘇伊士運河區駐軍權。行政體系逐漸埃及化,尼羅河灌溉工程繼續擴建,高壩計劃開始討論。土地稅收與村社管理仍維持傳統結構,棉花出口仍是經濟支柱。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埃及保持名義中立,但英國軍隊實際控制蘇伊士運河與軍事基地。1942年,英國迫使法魯克國王任命華夫脫黨政府。戰後,民族主義情緒再度高漲。1948年第一次中東戰爭(以色列獨立戰爭)中,埃及參戰失利,加劇國內不滿。
1950–1952年,華夫脫黨再次執政,但腐敗與英國駐軍問題引發廣泛抗議。1952年1月開羅發生大火(Black Saturday),燒毀多處外國與英國相關設施。1952年7月23日,以納賽爾(Gamal Abdel Nasser)為核心的自由軍官組織發動政變,推翻法魯克國王。法魯克於7月26日退位並流亡,政權交由攝政委員會,實權掌握在自由軍官手中。這標誌著君主立憲時代結束。
埃及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自20世紀後期開始系統化,並在共和時代逐步納入國家行政框架,與尼羅河管理、基礎設施建設一同成為中央政府的重要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