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曆新年,住在美國加州的華人爸爸阿建,為了讓孩子們體驗一下過年的歡樂氣氛,準備年夜飯過後,在自家院子施放小型煙火,那些都是去年國慶日玩剩的。這個提議,馬上被妻子打臉,要他少惹麻煩。作爸爸的,怎忍心掃孩子們的興,這樣好了,改玩仙女棒,這總不違法吧。妻子搖頭。
阿建興高采烈的,帶領孩子們點燃仙女棒,璀璨的光芒在暗夜裡,顯得格外耀眼,孩子們看得目不轉睛。哎呦!阿建忽然鬧肚子疼,想必是麻辣火鍋吃多了。他把燃燒到一半的仙女棒交給最大的孩子,吩咐他們小心一點,隨後跑回家中如廁。忽然,傳來妻子驚駭的呼救聲。阿建連褲子都來不及拉上,就急忙衝出來。發生什麼事了,大呼小叫的?隔壁鄰居家的院子起火了!火勢之猛烈,遍地落葉頓時被吞噬。快救火!阿建拉出園藝用的灑水管,試圖滅火,可惜只是杯水車薪。很快,鄰居也發現自家著火了,慌忙撥打911求救。
一時間,車道上被趕來的消防車、警車、救護車佔據,警消人員忙進忙出的。暗夜中,鳴笛聲格外刺耳,警示燈閃爍個不停,引來附近居民圍觀。阿建這下可出名了,被冠上麻煩製造者的封號。那位老白人鄰居,聽說是一位退休律師,氣呼呼的把阿建數落了一頓。其實一切都是小孩的錯,不該亂甩燒剩的仙女棒。老先生安慰孩子們別害怕,轉過頭來狠狠朝阿建瞪了一眼,意思是咱們法院見!
住在加州的居民,必須注意某些地區完全禁止施放煙火(fireworks)。在非國慶假日期間,不可買賣或持有特定類型的煙火或爆竹產品,因為它們危險且易燃。故事中的主角阿建,所使用的仙女棒(sparkler),雖為合法,並且在包裝上附有safe and sane的安全標示,但如果使用不當,或讓孩子在缺乏大人監督的情況下使用,可能釀成火災。
加州損壞財物賠償
違法使用煙火,屬於刑事罪責,可能會被判處一年拘役,並科罰金最高一千美元。嚴重違規,包括持有大量煙火,可被判處三年刑期,外加罰款高達五萬美元。販賣或贈送煙火給未成年孩子,更是違法。如果因為施放煙火,造成他人財物上的損失(property damage),對方可以提出民事索償。此類型的民事訴訟,原告必須在三年之內提出,否則可能錯過法律追訴期。
一般來說,屋主會投保保險,按照正常索賠程序,經過保險公司向被告求償。但若損失多過於保險理賠金額,便可另外開啟民事案件求償。求償範圍,除了被損壞的物件本身,也可以針對潛在的損害求償。例如,有水電工在維修時不慎造成水管破裂,造成整個廚房大淹水,除了可以索償結構上的損害,以及被水泡壞的家電用品,也可因為淹水造成地板底層長出黴菌,向水電工求償。
蓄意損害賠償
如果原告認為,被告造成他人財物上的損失,屬於蓄意行為,可以請法官判處損害賠償。在美國,許多家庭都是比鄰而居,種植的樹木枝葉過度茂密,若沒有定期修剪,有可能不小心過界。此時,必須徵求鄰居的同意,才能進行修剪。
2012年曾經發生一起案例,加州有法官判決,由闖禍的鄰居賠償一萬五千美元給原告,因為鄰居僱用的工人,將原告整排造景樹林懸垂過界的枝葉,修剪得醜不拉幾,嚴重破壞美感,導致原告在精神上受到創傷,而且這片珍貴的樹木價格不菲,得來不易。
蓄意破壞鄰居的樹,在加州法院可能被判三倍的法定損害賠償(statutory damages)。惡意破壞,同時也可能被判額外的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s, or exemplary damages)。
另外一提,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的被告即使未成年,其父母也有為孩子賠償損失的責任。
結論
放煙火、點鞭炮,縱使可以營造過節的氣氛,但在法治嚴謹的美國,就必須循規蹈矩,千萬別為了一時好玩,吃不完兜著走。美國民事訴訟,請諮詢劉美芳律師,您最能信賴的加州民事律師。
劉美芳律師,加州西南法學院法學博士,1986年起於美國加州開辦律師事務所至今,歷經多年執業淬煉,精通商業、民事、婚姻、遺產法律訴訟,服務範圍擴及爾灣、洛杉磯、河濱市、聖貝納迪諾地區(Irvine / Los Angeles / Riverside / San Bernardino)。劉律師執業之餘,不遺餘力為社會貢獻,97至01年期間連續四年被甄選為加州律師公會常務委員。曾任職洛杉磯地檢處,以及加州高等法院調庭官,幫助無數纏訟多年的案件取得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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