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時候,我的世界是在台中霧峰老家的地下室開始的。
因為爸媽工作的關係,我是由爺爺奶奶一手帶大的。老家地下室有一個家庭劇院,爺爺奶奶常帶我下樓看錄影帶,在《侏羅紀公園》的震撼下,我成了一個對恐龍有強烈執著的小孩。那時我總是抱著圖鑑和玩偶,跟著奶奶一筆一劃畫出各種恐龍,爺爺還會帶我去三義買各種木雕恐龍。那時的我,具體來說是想成為「恐龍戰隊」的一員,拯救世界。

再來上了小學,我依然沈浸在恐龍研究中。每週三的圖書館課是我的天堂,別人在搶《水滸傳》或《小叮噹》,我卻躲在角落研究物種圖鑑。因為太不合群,老師給我取了個「小王子」的綽號,這大概是老師對我這個「邊緣怪咖」最溫柔的稱呼吧。

圖片來源:巴哈姆特(噗喵)
到了 2005 年,因為在學校後門拿到一把「菇菇寶貝」的扇子,我開始瘋狂迷戀上《楓之谷》,夢想著長大要當個帥氣的「盜賊」(幸好現實中沒真的去當)。

後來到了國高中,因為看到同學哥哥彈吉他,我的夢想又轉向了音樂。
爸媽很支持,送我去上了樂器行的課,結果這成了一條不歸路。我跟現在的夥伴「東球」組了團,唱著五月天的歌,跑遍了街頭表演跟廟會花車。那時我想像 30 歲的我,一定會像邦喬飛和五月天一樣,用音樂生活。

2012年 東球&我
但現實的劇本,通常不會照著預演的走。
多年後的某天,清晨五點的鬧鐘響起,我用腳踢了幾下同樣躺在對面地板的東球,因為我們要趕著去五點半的早市,到跳蚤市場找二手球鞋到網路上轉賣賺生活費。
玩樂團才沒有那麼簡單,學生時期再要好的團員們,也都因為各自不同的人生規劃而分崩離析,曾經最愛的吉他早就放在角落積灰塵了,最後只剩下我和東球兩個人找尋新的機會。

中間非常精彩又好笑的故事收錄在《分享勇氣:街頭藝人洗鞋創業之旅》這本書裡~
總之我現在成為了一個開店的人,寫字的人,也將這些心法和經驗持續分享給他人,持續做著這些事情,一轉眼也十一年過去了。

在經濟和生活穩定之後,我和弟弟重新組成了樂團,開始重拾學生時期的夢想,一起去表演,在演出之中,我一樣的享受,想到了當年站在舞台上的自己。
我想對當年那個小小的恐龍學家說:「你就放心的研究恐龍和畫畫,讓自己完全沉浸在想像世界中,不要畏懼別人的眼光,就是因為有了這些,才有這麼獨一無二的怪人童年。」
雖然我並沒有像當年想像的一樣成為恐龍學家和五月天,但我依然相信生命會有獨特的安排,只要持續的做到「表裡如一」剩下的就放心交給時間,宇宙將會為你帶來意想不到的禮物。

快來參加徵文活動吧👋!徵文主題、辦法在這裡:現在的你,跟小時候的想像差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