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勞工續留職場三概念,用手機換約來比喻
繼續雇用: 原手機門號續約,不換手機,月費相同,都一樣繼續同樣手機費率跟速度。
協商延後退休年齡: 原手機門號續約,不換手機,月費相同,都一樣繼續同樣手機費率跟速度。但只保證續約兩年(舉例)。
退休後再雇用: 原手機門號【【換約】】,可換手機,也可以不換手機,手機費率跟速度依照新約。
但是,不可以藉故新約,而使原有條件變得更差。新約可以一直延續(不定期契約),新約也可以固定時間( 定期契約)。
不論新舊約,不能無故終止契約,還是要符合勞基法。體檢也是一樣要做。
所以,誰會想續約? 這也解釋,65歲後的雇用,換約為什麼是常態,為什麼都是滿滿的兼職人員職缺。很少看到正是正職職缺,除非那個位置【非你】不可。
很簡單吧,感謝勞動部寫了那麼指引,讓我可以化繁為簡,感恩。
另一個變數,就是政府提出的補助計畫,吸引企業選擇不同高齡就業方式。這小複雜無法這邊說好說滿說完整,有空來上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