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到這裡,我才慢慢意識到,
這其實不是一個關於錯過的故事。一開始,我以為這只是關於工作的事。
關於如何把事情做好,如何在有限的時間裡,做出最有效的選擇。
我相信自己是對事不對人的。
我以為那代表一種清楚,
一種不被情緒干擾的能力。
但後來我才明白,那不完全是原則。
更像是一種很早就形成的方式。
一種,讓自己不需要承擔太多不確定的方式。
事情是可以掌握的。
只要投入,就會有回應。
但人不是。
人會靠近,也會離開;
會理解,也會誤解。
所以我選擇,把人放在事情之後。
不是因為不在意,而是因為,那樣比較安全。
而你,剛好是另一種人。
你太熟悉被留下的感覺,所以你選擇靠近別人。
即使那個人沒有回應,你還是願意多走幾步。
我們在某一個時間點交會。
短暫地,看見彼此。
在台北車站南一門的那一刻,
你說:
「你不要移動,
我要一出車站,第一眼就看見你。」
那是一個很清楚的要求。
也是一種很直接的期待。
而我那一天,真的站在那裡。
沒有移動。
但現在回頭看,那可能是我唯一一次,
讓自己停在原地,等一個人。
之後的我,
還是回到了原本的方式。
往前走。
不太停下來,也不讓任何人,真的靠得太近。
直到身體開始撐不住。
那時候我才發現,
原來有些事情,是不能一直用同一種方式承受的。
你把那隻貓放在我家。
你說,那會讓我自己一個人時好一點。
我後來把牠帶去看醫生,
再交還給你。
那件事其實很小。
但現在回頭看,
那幾乎是我能做到的最後一件事。
不是為了事情。
而是為了人。
之後,我沒有留下來。
不是因為我做了一個選擇。
而是因為,
我一直以來的那種活法,
已經沒有辦法再承受任何人了。
所以現在回頭看,
這不是一個「如果當初怎樣就會不同」的故事。
而是一個更簡單,也更難改變的事實。
我們都只是,用各自習慣的方式活著。
我用不被拖慢,也不拖類別人的方式往前走。
而你,用不讓別人被留下的方式靠近人。
我們在某一個時間點相遇。
短暫地,看見彼此。
然後,又回到各自的軌道。
如果一切真的只是事情,
那或許會簡單很多。
但後來我才知道,
那些我以為只是事情的時刻,
其實一直都關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