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三星家族遺孀洪羅喜賣股 666 億的故事跟你無關,那是因為你還沒打開爸媽抽屜裡的那份遺囑。
三星集團前會長李健熙 2020 年過世後,韓國家族選擇分 5 年共 6 期繳遺產稅,2026 年 4 月剛好是最後一期。為了繳清尾款,遺孀洪羅喜以大宗交易拋售 1,500 萬股三星電子股票,套現約新台幣 666 億元。豪門至少有股票可以賣,你家有什麼?
台灣典型的中產家庭遺產,七成是自住房,再來是配偶或子女作受益人的壽險,剩下是夫妻打拼一輩子留下的定存與股票。父母走了,這些資產靜靜躺在那裡看起來都是錢,但等遺產稅單從國稅局寄到家裡,數字往往足以讓子女面面相覷:要繳幾百萬,但戶頭裡的活存連零頭都湊不齊。賣自住房?媽媽還住在裡面。動定存?銀行先把帳戶凍結,怎麼動沒那麼直覺。這就是遺產稅最殘忍的事,有資產,不等於有現金。
繳遺產稅這件事,藏著三道現金流關卡。
第一關,原則上以現金繳。依遺產及贈與稅法,遺產稅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後 2 個月內繳清;應納稅額達一定門檻、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者,得申請分 18 期以內、每期間隔不超過 2 個月,但每期利息自原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算,分期不等於緩繳。
第二關,實物抵繳不是想抵就抵。得抵繳之實物以「易於變價及保管」為限(司法院釋字第 343 號);實務上多以遺產中的存款或不動產抵繳。存款抵繳依現行規定,須繼承人過半數及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家族不睦就走不通。不動產抵繳則兩面受敵:共有持分土地、巷道用地、私設道路等無法順利移轉所有權者,國稅局通常不接受;而抵繳價格係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房屋現值計算,與市價有相當落差,常讓繼承人變相虧損;房子若還有自住需求,更划不來。
第三關,6 個月的申報期限。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 6 個月內申報遺產稅,得書面申請延長 3 個月;逾期未申報按核定應納稅額處 1 倍至 2 倍以下罰鍰。
如果你看到這裡開始覺得不安,這幾件事可以從這個週末就做起。
第一,盤點父母的流動性。把存款、可變現股票、保單分開列出來,估算如果今天遺產稅單寄到家,現金缺口有多大。
第二,用保單預留稅源。依保險法與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予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原則上不計入遺產總額(不論受益人寫具體姓名或寫「法定繼承人」皆屬有效指定)。提早用保單把未來那筆遺產稅的現金預先「藏」進保險金裡,讓子女在父母過世時手上就有一筆免稅現金可以拿來繳遺產稅,避免事後被迫變賣資產。但要避開財政部依實質課稅原則認定的樣態,包括重病投保、躉繳投保、短期投保、鉅額投保、舉債投保等情形,否則保險金仍會被併入遺產。
第三,先試算一次遺產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有試算工具,把不動產公告現值與股票市值代進去,看一個概估數字。試算數字本身不是答案,但會逼你開口跟父母談這件事。
三星家族能靠賣股繳稅,是因為他們有上市股票可以變現。中產家庭手上多是不會說話的房子和銀行抽屜裡的存摺。富人靠資產類別救命,中產家庭只能靠事先知道。
修法快訊
本文涉及之分期繳納與滯納金規定,財政部已於 2026 年 1 月 22 日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擬刪除分期繳納門檻、滯納金規定回歸稅捐稽徵法統一規範。相關修法討論詳見本系列下一篇「大老婆的完美脫逃,6 歲女童的 5,700 萬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