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甚麼工作,賺多少錢,我認為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所做的事,是否符合自己的核心價值與意願。真正能讓一個人充分發揮的工作,必然需要符合自己的核心價值和意願,因為唯有如此,人才能全身心投入,這就是發光。而一個人發光,就是展現價值,就算非頂尖,但也不至於差到哪去。多數人貧窮、無能,我認為主因不是沒資質,而是不知道自己有資質,或是不知道創造價值才能有價格,所以資質沒發揮、價值沒創造,價格自然也沒著落。
人活著本來就有活動的本能,除了吃飽喝足的基本需求外,人樂於從事的事情可以說是無限的,雖然在人類社會中的活動很多都需要錢才能進行,但真正需要的費用跟自己能取得的資金之間的差距,可能沒有想像中那麼大,同時,能讓自己覺得有意思的活動,也未必真的需要很多資金。如同前一段所說,很多人收入低,主要是因為沒有發揮自己的資質,不是沒柴燒火,而是沒火燒柴,而沒火燒柴,柴再多也不過是廢物,柴也沒辦法藉著燃燒,轉化成人需要的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