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巧妙的是,這些強烈的喜歡常常會出現在身心疲憊、脆弱、缺乏安全感,或是生活沒有新鮮感、或者對自身與自身所處的現實還不夠清楚認知的時候。
所以其實不只是偶像明星或各領域的強者吧,宗教、或是身心靈,甚至是陷入一段莫名其妙的戀情可能也算。
你最初只是欣賞某些人,後來變成崇拜,再後來變得嚮往他們的生活,於是你也開始想像,想更靠近他們一點,想變得像他們一樣,覺得自己如果生活在他們的世界裡那就太完美了。
然而在看自己與看別人經歷這些的過程中,其實我深刻體會到的是,太過把某個對象或某種樣子當成美好的夢想,甚至想變成對方或是與之相似的人,最後可能會離自己越來越遠;因為你的眼裡只看得見那些其實與自身並不相關的人事物,但人終歸是要回到自己。
能欣賞他人是好的,那些各領域的偶像或大師們也確確實實可能成為自己在遇到困境時的內心寄託;但請不要把崇拜當成愛,不要把欣賞變成追捧,不要將嚮往當成追求。
我們可以將欣賞或崇拜的人視為一個階段性的標的,因為他們的確可能活在你的「想要」裡,但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那些「想要」裡一定也有很多你的「不想要」,只是你看不到而已。
要知道每個人事物的背後都有不完善與不美好的地方,不是求神問卜就會萬事大吉;不是學會冥想就能心如止水;不是跟誰在一起就能幸福一生;不是成為了誰就會一帆風順;不是過上了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就不會再遇到煩惱與困難。
可以喜歡、可以欣賞,但不要沈迷,不要太把一回事當一回事。
說到底,你最該好好欣賞的是你自己,因為你是這麼努力的生活著啊混蛋!この野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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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