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停寫,不停唱,但傷沒有放過他,2016 年,接受採訪時,他再提到自己高度用藥,酗酒加重,『我好像只能選擇喝,或是選擇去死。』」(取自女人迷,【性別觀察】Linkin Park 主唱自殺:兒時被性侵的陰影,跟著我長大,Audrey Ko,2017)
我相信Chester選擇自殺很大程度不僅僅是因為童年被性侵的陰影,而是這整個社會對於遭受性暴力的受害者所採取的態度。
為什麼?因為這整個社會對於一個遭受性侵、性騷擾的受害者實在極少同理。多數人們可以用公平世界理論來去怪罪一個受害者,質疑他們穿得太少、長得太好看、不懂得保護自己、太過信任他人……,因此才會遇到這種事。
「是他們自找的!」就是在這父權體制操弄的社會下,多數人抱持的信念。
另一種在受害者身上二次傷害的方式,就是選擇淡化和否認。尤其在被性騷擾的受害者身上,很常會發生。
「這不是性騷擾,這是你主觀定義的。」、「性騷擾有很多種形式,而你所敘述的不一定是。」……所以說一個被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者到底要如何闡述、如何證明,才能夠讓社會相信他/她/它的不舒服?受傷了還得被質疑傷口是否為真,是否是自己的揣測,多麼令人難受?
「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人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其正常生活進行的,都算是『性騷擾』。例如:(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資料來源:保護服務司)
今天你不是當事者,無論對方所闡述的性騷擾/性侵害是否如實有據,你都沒有資格與權力去否定對方的感受。受了傷而痛苦已經很苦了,不被信任更是火上加油。
所以當許多被性侵和被性騷擾的受害者,他們已經被困於被傷害、被背叛的痛苦當中難以自拔時,這個社會還得再將這些受害者推入火坑,使得他們除了得要面對被性暴力打擊的傷痛,還得忍受這整個社會助長扭曲的性信念之權力的宰制。
尤其針對男性的性暴力受害者,更是冷酷無情,因為大多數人相信「男性就該是享受性甚至掌控性的一方」;遭到了性侵或性騷擾的男性,反而容易被輕忽了他們所遭受的侵害。
「他發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將她趕回他身邊。」當年房思琪如此寫道。
所謂的「沒有保護好自己」、「穿著太暴露」、「自己想要被幹」……全都在模糊焦點,重點是誰有權力可以去傷害他人?而這些聲音甚至在助長這種性侵、性騷擾他人的權力,方便性侵者、性騷擾者行事後,能夠輕易脫罪,並將罪責遷就至受害者身上,使他們承擔起他們打從一開始就不該擔負的責任。
擁護這些聲音的人,全都是給予性暴力更多權力的加害者。
的確,Chester是自殺了,但我相信殺死他的,不僅僅是童年陰影,更是這整個社會對於性暴力受害者所採取的態度:對性的無知、被父權潛移默化影響所帶來的權力壓制、公平世界理論、無同理與換位思考的能力、冷漠以及自認為合理看待世界的玫瑰色眼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