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1名50歲王姓女子去(111)年10月間違法攜帶逾1.5公斤之肉品入境,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裁處20萬元罰鍰,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收案後,迅速查扣王女財產,王女始知事態嚴重,也擔心股票被變賣,一周內自行至桃園分署繳清20萬元款項。

桃園分署指出,為貫徹政府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的政策,確保防疫無破口,分署針對豬瘟裁罰案件迅速優先強制執行,立即分案並責由專股辦理,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展現公權力,全面落實豬瘟防疫政策決心,確保國境內食品產業安全及人民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