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醫療與法律專業碰上現實與科技的浪潮,其實有些共同的省思。曾聽一位醫師說,人生中遇到的疾病,有三分之一自己會好、三分之一看醫生也無濟於事,只有三分之一看醫生才真正有用。我想,律師這個行業,其實也差不多。
有些法律問題,當事人自己就能處理,像是交通事故的民事協調,只要把資料整理好、程序走對,不找律師也可以談下來。也有一些案件,無論律師多努力,結局恐怕也難以逆轉。罪證確鑿、人贓俱獲的刑案,律師能做的可能也就是幫忙求情。律師的角色,在這些情況裡,實際影響並不大。
而這樣的情況,在AI愈來愈普及之後,挑戰會更加劇烈。AI可以幫助當事人撰寫文件、分析法條、甚至模擬訴訟結果。換句話說,以往「三分之一律師能幫上忙」的空間,可能還會進一步被壓縮。
但也正因為如此,律師不能只當法條的解釋機器,更要做當事人整體策略的提供者。懂法之外,也得懂局勢、懂風險、懂人性。在這個變動快速的時代,律師的價值,會不斷被質疑,也必須不斷被重新定義。
或許,我們該問的不是「AI 會不會取代律師?」,而是「什麼樣的律師,才不會被取代?」
這是一場專業與科技之間的角力,對社會來說也許是好事,讓法律服務變得更普及、更透明。但對我們法律工作者來說,這是一場不能迴避的生存考驗。能不能留下來,就看我們自己怎麼走下去。
——律師,不只要會打官司,更要能給人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