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1日那天,對我而言是極為特殊的一日。那段經驗至今仍無法命名,只知道它像疑似本質再次開展的重返經驗,是一場藏於日常行走與凝視之間微光閃爍的旅程。
而其中的意義,在十多年後的現在漸漸地揭露。或是浮現。
在當時有位攝影家要教數位攝影,而我自己只有傳統單眼,於是在機關借到數位單眼後,我再自行添購一支二手SIGMA 300mm變焦長鏡頭。
當我扣上鏡頭的那瞬間,不只是將機身完成了對焦,我也彷彿悄然地調動了自己內在某個因沉睡而停滯的感官。
帶著數位相機前往士林官邸時,因門已關,我只能在官邸外圍的花壇流連,盡情取景變換功能不再有底片的限制。
黃昏時分,夕陽灑在路樹上,一片金橙流動,我獨自嬉戲沉浸其中。當我搭上紅線捷運,靜靜坐定後,驚訝地發現——我目光觸及到每一位乘客胸口,不但透明都閃爍著相同色澤的光芒。
當時約莫是下午五點多,車廂裡坐著有從淡水回來的學生、疲憊的上班族、和年長乘客。但無論是誰,那光都同樣存在在每個人胸膛內,彷彿每個人都是足球的一個面,連結到同一個源頭。
我一路驚訝得看著一站一站上車、下車的人群,記得一直到中正紀念堂,那光依然如初在每個人的胸膛內閃爍著。
那光不是宗教畫像中的光輪,也不是神話中賦予的神聖榮光,而是一種無聲的存在之光,平凡、共同、無需命名。
多年之後,我將這段經驗描述給weNew聽。她說:人在由內而外散發極度喜悅的情緒狀態時,感官便會自然展開天生就具備的天賦。我才終於理解:那次無意中進入的純粹經驗狀態,或許正是我的天賦本身。而我所眼見的光,與其說是什麼徵兆,不如說是一種自我其一種本質的顯現。是內在的透明,讓其本質自然流露。
這些年weNew 時常鼓勵我練習在每一當下的覺察,以心去感知感悟人事物的能量。我常抱怨自己做不到進而感到挫折,她說:當真正抵達時,會非常自然。就像十五年前那天,在強烈喜悅的本身就是突破的契機。那時我並不是「獲得」了什麼,而我該做的是重回、凝實生命原初的面目靠近。
原來,我一直困於「做不到」的執念,其實這個道理不難,只是不知為什麼,過了這麼久才真正明瞭。
那天的光,不是神的標誌,而是每個個體存在的顯化;那份喜悅,也不是來自某種意象賜予,而是自然綻放的內在振動,一種面對真實、深潛自身內在的赤誠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