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的想法或看法能決定你的價值。
人生在世不過是兩種狀態:一個人或一群人。
我更傾向於後者。
交不到朋友怎麼辦?那就不要交朋友。
不會社交怎麼辦?那就不要社交。
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是屬於一個人的狀態,不社交、不交朋友對我來說比較輕鬆。
沒有人會刻意去孤獨,而是在非自願之下嘗過孤獨後,才發現自己原來不屬於任何一群人。
你說,事情哪有那麼簡單,說不社交就不社交、不交朋友就不交朋友。
是啊,世界是殘酷的,現實往往不可能那麼容易。
因為曾經在高密度社交環境當中被迫孤獨,我知道很多時候一群人比一個人活著容易多了,一旦有伴,很多事情會變得簡單。
一個人,分組的時候會被當成皮球踢,會杵在原地尷尬得手足無措,面對恐懼時只能自己承擔,肩負著壓力時沒有人能夠傾訴,在最絕望的時候你會發現,一路上從來就只有你和你的影子。
你會發現,有時候連自己都救不了自己。
一直很喜歡曾經在書裡看過的一段話。
漫長的日子裡,就像他在黑夜裡一個人獨自走了很久,沒有人發現他這個人的存在,更沒有人在乎他的悲喜。沒有人道歉,也沒有人歡呼,快樂或者悲傷,開始或者結局,都是他一個人的故事。
看到的時候內心震了一下,覺得這根本是自己的寫照。
從日昇到日落,從滿心歡喜到支離破碎,從怕黑到怕光,一直都是我一個人的事。
曾經沒有存在感到,你什麼時候到來、什麼時候突然離去,都沒有人發現。
或者說,根本沒有人在乎你這個人。
存在與否,其實並不那麼重要。
直至今日,我依然不覺得自己有存在的必要。
我以為自己已經將那段荊棘路走完了,到頭來發現,只是換種方式疼痛,鮮血即使滴成花,它依然是苦楚的銘刻。
天是不會亮的。
也許是因為這樣,我不覺得自己需要朋友了。
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與人結伴同行的,你一定要清楚這件事。
所以呢,交不交朋友有那麼重要嗎?
生前有再多人簇擁,死的時候也沒有人會與你陪葬。
我也試過交一些朋友,後來失敗了。我發現自己沒有辦法和誰建立人際關係,而我也在這個過程中驚覺,為了融入群體,人會慢慢失去一部份的自己,而那一部份的我,恰好是我最不想失去的傷。
如果要取捨,我會選擇保護自己原來的樣子,而放棄群體。
後者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沒有前者我活不下去。
在深淵的時候是我自己拖著自己緩慢前行,最需要人陪的時候沒有人在,現在我還需要什麼呢,我怎麼能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人,放棄說服自己等待黎明的那個我。
如果當時候沒有,那麼現在也不需要了。
比起在人群中狂舞,我更喜歡獨自漫遊於夜幕。
看著路邊暖黃的燈,吸引飛蛾前來撲翅,聽著細碎的夜響,唱著一個人的歌;我可以窩在角落裡做白日夢,夜晚在文字裡漫遊,不會有人來打攪。
沒有人在乎我,我也不在乎。
一本書、一枝筆、一瓶墨水、一張紙。
只要我想,我可以隨時掉入夢境。
盡攬荒蕪,酩酊大醉。
只有我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