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流在這個月來到了一個落地扎根的階段。而生命選擇經驗的面向十分有趣,居然是...... 行銷!(想~不到吧~~~還是說大家對於我的不按牌理出牌早已見怪不怪了 😆)
事情的開始是想要幫藝術家朋友B的作品作上架推廣。動機其實很單純,就是看到B的狀態需要,但B不擅長;而我恰好是知道可以怎麼做的人。於是就解鎖了一個行銷長(自稱)的身份。
這個事件的演變之所以有趣,是因為我其實也沒有多懂行銷;我充其量不過是剛好有一些宣傳作品的經驗。但接受了這個身份後,我自然而然開始去理解行銷是怎麼一回事。對行銷有了一些了解後,我就突然看懂現在的電商都試圖透過社群在做些什麼。然後我開始把自己的角色從藝術家抽離開來,去看自己以前是怎麼看待行銷的——其實就是佛系宣傳,沒有更多的了 😆
我覺得藝術行銷其實是特別具有挑戰的。藝術創作不論形式為何,本質上都是起源於一種自嗨。也就是說,藝術家創作的動機通常是來自於自我滿足,而非迎合他人需要。但今天如果要談到行銷,就是在藝術家與作品之外加入了第三者。藝術家在創作時可能會開始意識到觀眾的存在,於是創作的動機與過程可能就會開始起變化。這個變化可能是促發多元融合與轉型的契機;也可能發展成價值崩毀的破壞性事件。這個過程其實相當考驗藝術家核心價值的穩定與整合能力。
或許是因為我自己也是藝術家,所以當我做行銷長時,很注意不讓行銷手段壓過藝術作品的核心理念。行銷只能在原有的核心之上去換句話說;去善用工具來說;去找到符合大眾習慣的接收方式,進一步引起同類的共鳴。藝術家的自嗨其實是有感染力的;這會透過作品本身加上行銷手法放大傳達出去。但前提是藝術家本身要先自嗨得夠真誠、夠有力、夠持久,才有足夠的說服力吸引他人加入共嗨。
我也突然理解為什麼我的生命要在這個階段做這樣的事。因為在離職後一連串自我價值的崩塌與重建之後,我重新長出來的核心已不知不覺變得愈來愈穩固。所以我創作時大概都是花九成的心力自嗨、一成的心力做佛系宣傳,就剩沒多少餘力去在意他人的評價與自我懷疑了 😄。某種程度來說這是達到了一種心境上的自由(無論擁有與否都可以接納),但落地與行銷的階段要學習的是能力上的自由(想擁有時可以擁有,想放下時也可以放下)。
對了,因為研究社群行銷,所以也開始在 FB 之外的社群平台上活動了。
順便在這篇跟大家介紹一下,我每個平台雖然有一些重疊,但著重的內容取向是不太一樣的。
有興趣歡迎都追蹤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