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一日午後,我正在閱讀《The Diary of a CEO》,作者史蒂文.巴列特是知名的英國年輕創業家,現年約30歲,白手起家且已經是多間軟體、新創廣告公司的老闆。
讀到第5篇,關於在快速變異的時代,要及時「擁抱新想法」的篇章,有一些感觸,想分享一些想法給各位。
喜歡音樂
曾有一間世界大型的音樂商店的CEO曾說:「大家都喜歡聽音樂,所以我們這個產業絕對不會被淘汰」。
一年過後,這間音樂公司倒閉了。
作者表示,這位CEO說的沒錯,人們都會喜歡聽音樂,但他們不喜歡花幾小時到店裡,淋著雨,再排隊一陣子買CD。
他們想要簡單的就能聽到音樂,而這位傳統音樂CEO錯估了情勢。
新創廣告
作者一開始便開始創業新媒體廣告公司,過程中受到很多傳統的電視和廣告公司的抨擊,甚至有報紙說這新型的產業,是「寄生蟲」。
但最後,這間新媒體廣告公司,成功的打破舊有體制,讓很多傳媒紛紛開始轉型,以求生存。
作者強調,很多人不願意接受新觀念,因為他們不懂,也因為以前的模式很成功,所以不願意冒險換一個新方式。
越不懂,就應該越嘗試
第五章節最後的結論,作者強調大家應該勇於冒險,必須要冒著失敗的風險,才有可能成功;必需要遭受批評,才有辦法獲得掌聲。
人生中最大的風險,就是不冒任何風險。
嘗試新事物
我很贊同作者的想法,對於不了解的事情,可以多去嘗試,而不是一開始就先批評,這可能會使我們失去很多機會。
尤其現在時代真的變化很快,我們在大學所使用的教材,卻沒有太多的改變,因此出社會後,才是真正學習的「開始」。
不斷地學習自己可能有興趣的新事物,使自己不斷得成長。
非全盤接受
我了解也同意大部分作者想表達的精髓,但我想提出一點其他不同的想法。
有時我認為,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比起追逐最賺錢的方式,還更重要。當然,前提是你已經養的起自己的情況下。
舉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最明顯的應該是IG自媒體經營,以新潮流和賺錢力來說,我應該要多拍短影音、發Threads、甚至做Tiktok,趁現在可以的時候多接商案,因為這才能使我繼續利潤最大化。
核心價值
但我並沒有這樣做,因為對我來說,還有比錢更重要的事情。
我有一個養的起我自己的主業,所以經營社群對我來說,是一種增加影響力和幫助他人的管道。
這社群的核心價值一直是,盡自己所能,幫助和激勵他人,讓他們成為更好的自己,並且再去幫助下一個人。
再加上我一直提倡要保護心智能量,我若是再做短影音和Threads,就跟我想提倡的事情相反,所以我權衡之下就不做了。
小結
我很鼓勵正在閱讀的你,可以多嘗試新事物,尤其是你不太了解的新想法,或許會給你帶來不一樣的視野。
但同時我也想提醒你,並非一定要全盤接受新想法,有時候在了解過後,還是決定遵循自己的內心也很重要。
我以我自己的實際例子,來傳達這種想法,我可能是最不接商案的創作者之一(基本上95%以上都推掉),因為我自己心裡有一套自己的堅持和標準,沒有過標準就不會推薦,而我也從來沒有後悔那些沒賺到的錢。
我想一直寫文章(自己喜歡的事),最後失敗沒有流量;我也不想做我不喜歡的事,來獲取成功的流量。
對我來說,有些事情,比能創造多少利益還重要。
這僅代表我,並不表示大家都一定這樣,例如有人喜歡短片大於文字表達想法,每一個心中都有不一樣重要的事情,不用刻意要跟別人一樣。
希望這篇文章,能帶給你新的想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