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誰第一天來上班,桑先生就開始為開除這人做準備。
他從不誇獎任何人。他認為讚美只會讓員工沾沾自喜,自鳴得意的員工不會用心做事。唯有戰戰兢兢的員工才會精益求精,替老闆賣命。另一個更重要的原因是,被炒魷魚後,任何形式的稱讚,尤其是書面上的,都可能被員工拿來作為被公司非法解僱的證據。
戈先生也曾對我說:「你這人不適合當主管,因為你對人太好。人需要的不是鼓勵,而是鞭策。」
在這種文化下,不同意見都被視為不服從。勇於發聲的唯一下場,就是被列入黑名單。
我和哈登聊起戈先生不肯幫我買筆電,我得用自己的筆電工作。原本以為哈登一定會認為這公司太誇張了。沒想到他卻淡定地表示公司做的項目很有趣,只要能好好專心寫程式,其他都不重要。自己買筆電就是自己的。愛買什麼都可以也很好。
於是哈登花了將近三千美元,替自己買了一台頂級筆電。
我真心佩服哈登的專業。我還是太嫩了,他顯然看過更多職場裡的荒誕不經,並未讓這類小事影響他的情緒。
過了幾天,哈登卻氣急敗壞地走出戈先生辦公室。他想請戈先生寫封信,證明筆電是他自費買了上班用的,公司並未出錢。
哈登的本意只是想在報稅時,這筆將近三千元的開銷,可以幫他抵稅。在公司未補助的情況下,美國稅法允許個人商業開銷可以抵銷應繳的所得稅。
然而在戈先生和桑先生眼裡,怎麼可能有人目的那麼單純。一旦哈登有了封信說他需要自費買電腦,公司連基本的工作設備都沒提供,那將是對公司極爲不利的證據。
戈先生堅決地拒絕了哈登的請求,哈登也立刻就成為了公司的敵人。
果不其然,桑先生過不久就開除了哈登。雖然桑先生曾要我以公司利益優先,接納哈登,也強調有了哈登,公司才能更快上市;不過他的個人好惡凌駕於一切﹔一旦成為他眼中釘,都非拔不可。
為了穩定軍心,桑先生特別把我叫去談話。他先是說錯看了哈登,以後軟體開發的重擔就交給我了。又接著說公司付薪水給員工,是要員工替公司做事,公司並無義務替員工做任何事。哈登根本是在脅迫公司。哈登不服氣的話,可以自己去開公司。
桑先生說的暴跳如雷,額頭上的青筋都凸了出來。他光滑的頭皮下,彷彿藏了千萬噸炸藥的能量。我原本想說的話都嚥下去了:其實哈登的要求非常合理。
惹到桑先生的,不只哈登一人。
有天我看到薩先生在打包,我還以為他升遷了,要換大辦公室了。薩先生說不是,桑先生剛請他捲鋪蓋走人。顧不得尷尬,我忙問發生什麼事了。
原來桑先生要求產品單價一開始就得在五美元以下。薩先生說一定要達到量產規模才有可能。桑先生立刻反駁:「你覺得賈伯斯會接受『不可能』這三個字嗎?」
薩先生回答:「就算是賈伯斯問我,我的答案也一樣。」
就這樣,薩先生的出路只剩下公司大門。
薩先生跟隨了桑先生十多年,甚至無償出借辦公室,還把全家未來都押在他身上。他嘴上雖是這麼說,在桑先生眼裡,員工永遠不是「家人」。唯一的家人只有他自己的兒女。
公司有多項專利,都是員工們辛苦的研究成果。不過專利上沒有員工的名字,署名永遠是桑先生的兒子。桑先生說,這對他兒子日後申請大學很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