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覺得,我的前主管 Y 股長簡直是那個「不肯停下來磨斧頭」的年輕樵夫。 前單位的年度考核有一個項目,要統計「兩個月內辦結的案件比例」。其實只要統一收件日與結案日的格式,Excel 套個公式就能跑出結果。我提議過從新年度開始、換表時順手調整格式,但 Y 股長的回應是:「我沒空設計新的表格。」 (「設計」?不是只要設定兩個欄位加一組公式嗎?貓咪問號。) 於是年復一年,每逢考核前夕,她都要手動計算數百件案件的辦理時長,再依據結果統計出辦結率。 她甚至把這件事當成「認真負責」的證明,彷彿辛苦本身就是績效。 而我呢?只能靜靜看著她土法煉鋼,然後痛苦地被一起拖進效率的深淵: 公文寫得再快也沒有意義,因為股長永遠沒有時間審核,卷宗只能高高堆在她的 OA 板上,等死線到來。SOP 整理得再好也是白費,因為她總能在已經壓得大家喘不過氣的業務裡,再塞進耗時費力卻沒有實質成效的新步驟。 離開那裡整整一年了,但那種困在泥沼裡、怎麼努力也走不動的絕望感,依然鮮明。
有時我會想,如果那些力氣當初花在對的地方,那裡現在會不會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