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幾次目送朋友出發去冒險的經驗,從背影消失在我的視線起,我只能想像所能想像到的極限,直到返來的人帶回另一端的故事。
我難以體會冒險者對於未知的興奮,就如冒險者也很難理解留守人的盼望,直到讀胡慕情的《河人》。
2023年5月,十名好手前往屏東霧台的飛龍瀑布溪降,卻遇上一場預期之外的暴雨,最終五人罹難。《河人》在倖存者不願受訪的狀況下,盡可能還原從事發到救援的完整過程,更重要的是從中延伸探問:若這條路有死亡的風險,人爲何執意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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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認識「冒險」的意義,是聽詠恩在鏡好聽製播的《朝聖:人與自然的相遇》,但我仍想得粗淺。胡慕情在後記指出,臺灣的山岳書寫稀缺,寫山難的就更少了,僅1997年《九死一生:高銘和聖母峰登頂記》,再來就是2017年在喜馬拉雅山受困47天不幸早逝的劉宸君留下的《我所告訴你關於那座山的一切》。
印象中元植或阿果在Podcast或某次受訪說過,臺灣的各種戶外運動都晚世界50到100年,就像Alex Honnold前陣子爬一〇一成功帥一波,但輿論只覺得是無法企及的神人,更多是嘲諷玩命的酸民,就如飛龍瀑布事件在社群上的大量責難,胡慕情寫:「時至今日,戶外運動依然沒有被嚴肅看待,而將其歸類在休閒娛樂。然而戶外運動牽涉生命,如何能不謹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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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人》中,胡慕情找到逝者親友,回溯當事人走上溪降的歷程,也專訪帶她進門的小草、「溪降一姊」李佳珊等人呈現專業觀點,但更可貴的是加入她自己嘗試攀岩、潛水、溪降的身體經驗,讓專業人士到新手小白都能有收穫。
上山下海時常受挫的我,對《河人》提到的信任及照顧段落特別有感。飛龍瀑布事件中有一位罹難者彭小姐經驗不足、水性不佳且怕水,卻大膽嘗試這次挑戰級行程。身為在山海中需要特別被照顧的人,我對自顧不暇更遑論顧人這點沮喪,也懷疑這樣的狀態是否本就不應該上路。
從帶隊者的觀點,李佳珊的看法是:「就像我約妳去溪降,妳的安全責任當然全部都在我身上,我不能、也不會期待妳有相對的能力,即使能力值高低不一,仍然可以截長補短、彼此合作擅長的部分。我不會把命交給對方。我認為這個判斷是在當事者本身,而不是去判斷對方有沒有能力。」
因此,這個問題得回到自己,能否以成熟的心態面對在團隊中需承擔的責任,認真想要精進技術,還是只想打卡炫耀。而令我疑惑十年的照顧問題,也終於在這本書獲得很好的詮釋:「一開始,沒有人可以真正看到風險。大家都是從被照顧中學習,然後突然在某一天,發現自己擁有某種能力,成為可以照顧別人的人。也就是說,我們接受了給予,然後因為時間的累積,也成為一個能夠給予的人。」
是啊,登山潛水如是,生活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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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胡慕情對於是否投入特定冒險活動的書寫:「萬事萬物,皆有引力。嘗試的物事或彼此相交,如溪降與攀岩有共通技巧,但那不意味人就因此投入。每回嘗試都是一次『我』的開啟與探究:本質或特質與世上各種事物與經驗相互碰撞,而後決定吸收、融合或離開。」
在這本書的最後讀到元植,也想起被溪水帶走的冠中,出發冒險的理由可以是愛玩,但更多的發現是冒險實與謹慎並存,唯有一次次踏出邊界,生命才可能蛻變成更有韌性的樣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