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次警告與一個選擇:保羅為何仍然前行?
上禮拜的經文中,保羅勉勵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要記住「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信仰精神,之後便上船離開。
今天的經文,記載保羅在泰爾上岸,在當地找到一些門徒,並停留七天。在這段時間,門徒「得到聖靈的指示,勸保羅不要上耶路撒冷」(徒21:4)。
這是第一次。
後來,保羅到了凱撒利亞,住在傳道人腓利的家。有一天,一位名叫亞迦布的先知來訪,他拿起保羅的腰帶,綁住自己的手腳,說:「聖靈這麼說:這腰帶的主人會在耶路撒冷受猶太人這樣的捆綁,然後被交給外邦人。」(徒21:11)
這是第二次。
兩次聖靈的指示,內容一致:前往耶路撒冷,將面對危險,甚至死亡。
因此,眾人第二次勸告保羅不要前往。然而,保羅沒有接受,反而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著主耶穌的緣故,不但在耶路撒冷被捆綁,就是死在那裡也是心甘情願的。」(徒21:13)
最後,眾人無法說服他,只好說:「願主的旨意成就。」(徒21:14)
這段經文,讓人不禁思考:當門徒說出「願主的旨意成就」時,這是認命,還是順服?
我們常常把這兩者混在一起,但其實它們並不相同。
認命,是被動的,是在無力之中接受現實,只能「聽天由命」;順服,則是主動的,是在理解之後,仍然選擇相信與跟隨。
那麼,門徒的這句話,是哪一種?
二、當理性遇見信仰:我們習慣用效益來做決定
如果我們把自己放進這段經文,也許會更清楚。
若你是保羅,面對兩次聖靈的警告、兩次眾人的勸阻,你會怎麼選?
大多數人,大概都會選擇避開耶路撒冷。因為人性本來就趨吉避凶,也傾向從眾,因為多數人的選擇,似乎比較安全,也比較不容易出錯。
我們習慣用「合理」及「效益」來做判斷。
這種判斷,其實很像一個經典的思想實驗:電車問題。當一輛失控的火車衝向五個人,你可以拉動操縱桿,讓它轉向另一條軌道,但那裡會有一個人死亡。無論怎麼選擇,都無法避免死亡。
多數人會開始計算:五個人與一個人,哪一個比較「合理」有「效益」。
這種選擇是一種「效益原則」:讓最多人受益的選擇,就是好的選擇。
其實,我們也常用這樣的方式來理解信仰。
門徒的想法並不難理解。他們認為保羅的生命很重要,他的影響力能帶來教會的成長與復興。與其冒險,不如保全性命,繼續服事。正所謂「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但保羅卻做出不同的選擇。
他知道有風險,也聽見聖靈的提醒。但正因為知道,他才說:「我為著主耶穌的緣故······就是死在那裡也是心甘情願的。」(徒21:13)
這裡有一個差別:門徒看見的是「結果」,保羅看見的是「呼召」。
三、順服的本質:不是計算結果,而是回應呼召
我們其實也常常用效益的眼光來看待信仰。
我們會看牧者的能力、資源、經歷與名聲,卻忽略了他生命的見證。
我們也會看教會人數的多寡、奉獻的多少,卻忽略了愛、溫暖與合一。
甚至,我們也這樣看自己:如果某個決定比較「有效」、比較「有成果」,我們就認為那比較符合神的心意。
但信仰,不能只用效益來衡量。
因為有些事,是無法計算的。為主受苦、忠心到底、生命的見證等等,這些,都無法用「效益」來評估。
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順服」?
神學家齊克果說:
「信仰是:做自己且想要做自己的自我,完全透明地接受神的安排。」(《致死之病:關於造就和覺醒的基督教心理學闡述》,齊克果(Søren Aabye Kierkegaard),林宏濤譯,出版社:商周出版,2017,博客來電子書)
不是勉強自己去做神的事,而是讓神的旨意,成為我們心裡願意的選擇(做自己想要做自己的自我)。
換句話說,順服不是外在的服從,而是內在的認同。
這也讓我們重新看這段經文。
門徒一開始,是想阻止保羅前往耶路撒冷。但當他們無法改變他時,他們才說:「願主的旨意成就。」
這句話,不是一開始的順服,而是一個過程:從不願意,到放手;從想掌控,到願意交託。
四、從認命到順服:在無力中仍然選擇信任神
今天,我們也常常說:「要順服神的旨意。」
但有時候,這句話變得很傷人。
當有人失去親人,我們說:「這是神的旨意。」當有人遭遇失敗,我們說:「神有更好的安排。」
這些話本身也許沒有錯,但如果不是在那個人的位置上說出來,就很容易變成一種壓力,而不是安慰。
真正的順服,從來不是強加在別人身上的要求,而是自己在神面前的回應。
德國女性神學家杜勒蒂.左勒(Dorothee Solle)說:
「只有人不違背自身意願來執行時,順服才有意義。」(《想像與順服:新世紀基督教倫理的反思》,杜勒蒂.左勒(Dorothee Solle),林正昊譯,台北:游擊文化,2016,p148)
因此,順服與認命最大的差別在於:認命,是因為沒有選擇,只好接受。順服,是在知道代價之後,仍然願意跟隨。
這也讓我們回到自己。
在教會的服事、奉獻、承擔責任時,我們是出於認命,還是出於順服?
是「沒辦法,只好做」,還是「我願意,雖然不容易」?
信仰,不是威脅、不是交換,也不是壓力。信仰,是我甘願把自己交給神。
甚至在孩子信仰上的傳承也是如此。我們不能用「順服神的旨意」來合理化自己的消極。順服,不是什麼都不做,而是持續禱告、陪伴、引導孩子,最終把結果交給神。
順服是不容易的課題,如加爾文提醒的:
「信徒是被動地順服神,因信徒的力量來自神而不是自己。」(《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上、下冊)》,約翰.加爾文(Calvin John),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翻譯小組,台北:加爾文出版社,2007,p260)
因此,當我們無法順服時,我們可以向神祈求,求祂給我們一顆願意的心。
像保羅那樣,為主而活,也為主而死,都心甘情願。
願我們的信仰,不再只是認命地接受現實,而是在任何處境中,仍然選擇信任神。
這樣的信仰,不是消極的,而是充滿生命力與盼望的順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