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華人教育圈喜討論為何猶太人如此優越,很多人以為猶太人愛閱讀,因此認定閱讀就是成功教育的基本。事實並非如此,閱讀固然重要,問題是你究竟讀了些甚麼?有關猶太人的613 條誡命,悉數深入淺出,為你一一解讀。
猶太人613誡律歸類二十九是《獻祭制度-祭祀和供品》,一共 102 條,由於條例太多太長,所以要分成八次去探討。是次已是第五回,一共 21 條誡律,經文也頗多,然而幾乎全是一看即懂的內容,除了第510 條和 513 條。
第 510 條依據的經文是利未記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纔蒙悅納。
這經文的其中解讀是:第 510 條 - 不可故意在已分別為祭物的牲畜身上造成殘疾。
從經文的直接語氣,就是祭物「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表面上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人可以選擇要就是獻純全無殘疾的牛羊祭物,要就是決定不獻,但拉比所看到的卻是人心詭詐。誡命裡有定規某些牛羊註定就是祭物,那就是所有頭生的,然而農民們對牲畜的壯健情況甚有經驗,有些一望而知的「優良血統」,為了捨不得,為了牛羊長大後可作種牛或種羊,假如人工地將牠們身上某些不重要部分造成損傷形成瑕疵,就迴避了「利益」的損失。
從這些反推理之中,猶太拉比研經確是比我們嚴謹得多。至於今次要看的誡律共有 21 條,依據的經文如下:
歸類二十九 獻祭制度 - 祭祀和祭品 (5/8)
第501條 利未記 12:6 若有婦人懷孕- 滿了潔淨的日子、無論是
為男孩、是為女孩、他要把一歲的羊羔為燔
祭、一隻雛鴿、或是一隻斑鳩為贖罪祭、帶
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第502條 利未記 14:10 長大痲瘋 - 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
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
又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
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第503條 利未記 15:13-15 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為潔淨自己
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
淨了。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
、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
司.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
.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
他贖罪。
第504條 利未記 15:28-30 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
後纔為潔淨。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
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祭司要獻一
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第505條 利未記 16:3-34 亞倫進聖所要..........(經文內包括
獻祭、懺悔、送 走替罪羔羊等等)
第506條 利未記 17:3-4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
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
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
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
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第507條 利未記 19:8 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喫、若有剩
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再喫
、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
第508條 利未記 22:20 凡有殘疾的、你們不可獻上、因為這不蒙
悅納。
第509條 利未記 22:21 凡從牛群、或是羊群中、將平安祭獻給耶
和華、為要還特許的願、或是作甘心獻的
、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纔蒙悅納。
第510條 利未記 22:21 同上
第511條 利未記 22:22 瞎眼的、折傷的、殘廢的、有瘤子的、長
癬的、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也不
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
第512條 利未記 22:22 ) 同上
第513條 利未記 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
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
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第514條 利未記 22:25 這類的物、你們從外人的手、一樣也不可
接受、作你們 神的食物獻上、因為這些
都有損壞、有殘疾、不蒙悅納。
第515條 利未記 22:27 纔生的公牛、或是綿羊、或是山羊、七天
當跟著母.從第八天以後、可以當供物蒙
悅納、作為耶和華的火祭。
第516條 利未記 22:30 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華。
第517條 利未記 23:10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
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
、帶給祭司.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
一搖、使你們得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
次日、把這捆搖一搖。搖這捆的日子、你們
要把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
為燔祭。
第518條 利未記 23:14 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
不可喫、直等到把你們獻給 神的供物帶來
的那一天、纔可以喫.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
、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第519條 利未記 23:14 同上
第520條 利未記 23:14 同上
第521條 利未記 23:17-20 要從你們的住處取出細麵伊法十分之二、
加酵、烤成兩個搖祭的餅、當作初熟之物、
獻給耶和華。又要將一歲沒有殘疾的羊羔七
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
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
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
和華。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兩隻
一歲的公綿羊羔為平安祭。祭司要把這些、
和初熟麥子作的餅、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
面前搖一搖、這是獻與耶和華為聖物歸給祭
司的。
猶太人導師把這些經文簡化成下面的內容:
第501條 婦女生產後潔淨時,要獻上供物
第502條 痲瘋病人潔淨之後,要獻祭
第503條 患有疾病的人,在痊癒後要獻祭
第504條 患有不孕症的婦女,在痊癒後應獻祭
第505條 在贖罪日,要遵守當天規定的儀式,包括獻祭、懺悔、送
走替罪羔羊等等。
第506條 禁止在聖所之外宰殺被分別為祭物的動物
第507條 不可吃祭牲剩下的肉
第508條 不要將有瑕疵的牛獻祭在祭壇上
第509條 所獻祭的動物必須毫無瑕疵
第510條 不可故意在已分別為祭物的牲畜身上造成殘疾
第511條 不可宰殺有瑕疵的牛作為祭品
第512條 不可在祭壇上焚燒有瑕疵的牛的肢體
第513條 不可將有瑕疵的牛的血灑在祭壇上
第514條 不可從外邦人手中收取有缺陷的牲畜,作為祭物
第515條 祭牲必須至少出生後滿八天,才可以獻祭
第516條 感恩祭的祭肉不可留到第二天早上
第517條 在逾越節第一天之後的第二天,要獻上素祭,還要獻上一隻羔羊
第518條 在逾越節第二天獻上大麥之前,不可吃用新穀物製成的麵包
第519條 在此之前,不要食用新糧食的烤穀物
第520條 在此之前不要吃新鮮的新穀穗
第521條 在五旬節當天,人們當準備麵包,並獻上與麵包一同宰殺的祭品
第 513 條誡律另一種理解為「不可將有瑕疵的牛的血灑在祭壇上」,經文是這樣的:利未記 22:24 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
無論怎樣看,經文裡不但沒有提及血,沒有提到祭壇,簡直是風馬牛不相及,拉比這種洞察力就好像下棋博弈一樣,我們只走了一步,但拉比已走了三步。
獻祭是一連串的活動,檢查祭物、放血、宰殺、清洗、擺放壇上、用火焚燒、將血灑在壇上、清理灰燼等等.....
甚麼時候知道「腎子損傷的、或是壓碎的、或是破裂的、或是騸了的?」不可獻給耶和華。那必然是宰殺的時候、打開祭物內臟的時候,表面上祭牲是好端端的,壯健完美無瑕,原來只是空有外表。
此時祭司如果嫌銷毀麻煩,往後的獻祭流程就是把祭物的血灑在壇上,當我們還在對經文懵然無所覺的時候,拉比已經走了三步棋把我們「將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