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雅克.勒蒙。
鎮上的人都說,姓勒蒙的祖先,可能曾替修道院服務。
但這件事本身毫無意義。
因為在我六歲那年,我意外回想起地球時的記憶——我名為蔡辰熙,是台灣人。
我無法確定,這究竟是覺醒了前世的記憶,還是那位真正的雅克,早已死於那根木棍之下,而我只是借用他的身體來到這個世界。
然而,這個問題和我的姓氏一樣,同樣毫無意義。
比起這些超出認知的疑問,我更在意的是該怎麼活下來。
事實上,我非常怕死。尤其重活一世之後,我更加珍惜生命。但這個時代的一切,對我都極不友善。
無論是衛生觀念,還是醫療水準,都讓我感到極大的不安全。
哪怕只是做個行腳商,我也數次從盜賊手中撿回一條命。
全靠我前世引以為傲的三寸不爛之舌,還有這副每日鍛鍊的身體。尤其是逃跑這件事,我多少還算有點自信。
我花了很長時間,才逐漸搞懂這裡。
與地球相比,有些地方不太一樣。例如異常強壯的馬匹、完全不存在的爆炸現象,除此之外,大致仍與我認知中的中世紀相差不遠。
所以慢慢地,我也開始適應。憑藉前世的記憶,我將學過的知識與專業運用在工作上。
當事業逐漸成長之後,我買了一批奴隸,作為商號的主要員工。
我教他們認字與算數,花錢請教官鍛鍊他們。
單是培養忠誠,就費了我很大功夫。
首先,商隊護衛會不會監守自盜?在我看來,護商與運鈔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因此完全有可能。而這些人日後也可能留在我身邊擔任保鑣。能不能信任,至關重要。
但我是現代人,不相信什麼君權神授。憑一紙奴隸契約,或者施捨過一點恩惠,就期待別人獻上忠誠——這種想法簡直愚蠢至極。
我也從來就不相信什麼善惡的二元對立。人類的本能不是建立在道德上,而是生存。
為了活下去,大腦自然會傾向對自己最有利的行為。這與意志無關,而是潛意識的影響。
所以我認為,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即便是奴隸,不論他們表現得多麼忠誠,當有了足夠能力時,便會想著怎麼取而代之。
唯有將個人利益與我進行綑綁,他們才會心甘情願為我工作,不會輕易背叛。
那麼,這些奴隸想要什麼?
無非是想活下來,不想挨餓受凍;希望自己與家人平安;不願被歧視,希望被團體接納;希望被認同。
食物、安全、歸屬感、尊重。
這些,我全都給。
我給他們工作,一日包兩餐,外加兩個銅幣的報酬。這筆錢完全任由支配。
甚至在假日時,他們可以前往紅燈區找個心儀的姑娘,放鬆一下,或是到酒館喝上兩杯,享受生活。
人一旦開始有了追求,就會本能地忠誠於能提供追求的人。
我也一再強調,他們屬於我的私人財產。若有人無故羞辱或傷害他們,等同於侮辱我。屆時,我會為了維護名譽替他們討回公道。
購買奴隸時,我也會盡可能連同家人一起買下,編入後勤體系,這樣對彼此來說都沒什麼顧慮。
此外,我還制定了類似勞工保障的制度。執行任務受傷者,有工傷假與慰助金;若不幸戰死,家人能領到撫恤金。還會舉行葬禮,讓所有人都明白——商號重視每一個人。
當他們體驗過這樣的待遇後,就只需要不斷的提醒——
一旦我死了,他們現在擁有的一切,也會隨之消失。
這樣一來,該怎麼做,不就很清楚了。
至於戰鬥訓練,我重點放在弓箭與弩的運用、情報收集、訊息傳遞,以及觀察並利用地形上。
那些軍伍出身的教官,全都對我的方針感到不解。認為應該強化正面戰力。
在我看來,那些貨沒了就沒了。可一但護衛殘廢了,或是被抓走得花錢贖,甚至不幸掛掉,對我來說才是真正的損失。
開什麼玩笑,一名精心培養的護衛至少能替我工作個二十年。這樣算起來,我那點貨物怎樣都沒有護衛來得貴重。
這些人不理解我,如同我不理解這個時代的價值觀。
一堆人把榮耀掛在嘴邊,上了戰場總喜歡衝到最前面送死。
嘴裡喊著:
「為了吾王——衝啊——」
下一秒就被一支箭貫穿。然後趴搭,倒在地上。
那句話變成他最後的遺言。
我真的很想知道,這些人到底是哪裡來的笨蛋。
貴族與商號總把士兵當成耗材,但我不行,除了個人的道德觀念不允許,站在經營的立場,我無法容忍這種資源浪費。
我的人可都是花了大把的時間與金錢栽培,怎能死在這麼愚蠢的事情上。
在我看來,碰上搶劫,最大的錯誤就是正面硬上。任何可能造成傷亡的因素,都應該在事前排除。
如果有機會,利用情報與偵查,先一步把盜賊找出來;若有人數優勢,就直接用遠程武器偷襲,將對方幹掉。
若是對方人數太多,二話不說,直接烙跑,必要時可以直接扔掉貨物。
整件事根本沒那麼複雜。
打得過,遠程幹掉。
打不過,跑。
這樣一來,不就能避免受傷了?
既有效率,也不卑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