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依我國憲法設計為國家的最高監察機關。主要職權包括彈劾、糾舉、糾正、審計及調查權;其核心功能在於監督政府、肅清吏治、保障人權,並促使政府勵行廉能政治;此外監察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更是我國與國際人權組織、體系接軌的重要窗口。
本屆監察委員任期將在7月31日屆滿,總統府3月上旬發函相關機關、政黨、學校及公民團體推薦人選。民眾黨團基於提出修憲廢除監察院的主張,已公開婉拒;國民黨4月4日表示「廢人不廢院」,亦不推薦人選。監察院是屬於國家憲政機關,若要廢除,除了朝野政黨達成共識之外,亦需透過修憲與公民複決等程序完成。因此在未修憲前,監察院仍須依憲法持續運行。為了維護憲政體制正常運作,賴清德總統3月10日出席總統府召開的「第7屆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會議致詞表示,監察院在五權憲政體制中擁有糾彈權,讓政府勵行廉能政治,他將依據憲法賦予總統的權責,提名第7屆監察委員,希望由蕭美琴副總統等七名委員組成的審薦小組,能協助未來監委提名的重要任務。
賴總統上任至今,已有兩次補提名的七位大法官皆未能在立法院通過,被藍白兩黨質疑與反對的主要理由,就是賴總統的用人,並未徵詢在野黨意見或由朝野政黨依「政黨比例」推薦人選,完全是從「親綠人士」或「賴友友」的政黨私利角度考量。
上述外界歸責於賴清德的提名不當,看似有理,其實有待商榷。因為實務運作上,過去所提名的司法院長、副院長或未來的第七屆監察院長、副院長等人選,雖然皆是由賴總統直接提名,不需經過「審薦小組」;但其餘的大法官或監察委員人選的提名決定,則是完全落在「審薦小組」的手中。
換言之,賴總統首次將提名的監察委員,未來能否讓立法院及社會各界有耳目一新感覺,亦即做到「跨黨派」與「多元性」的高度用人格局,今年的「監察委員提名審薦小組」也應負相當責任且是提名的重要關鍵角色。
司法院憲法法庭、監察院、中選會都是屬於「中立性」的獨立機關,但上屆中選會的主任委員與第六屆的監察院長,在前總統蔡英文「完全執政」時期,都是提名民進黨籍的深綠人士擔任,引起各界爭議且給予國人不好觀感。
今年3月13日立法院對中選會委員行使人事同意權案,投票結果,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以99%的得票率獲同意出任中選會主委;以上案例顯示,只要賴政府肯大公無私的提名超黨派人士,是能得到朝野立委認同和全體國人讚賞。
過去監察院的功能不彰、監察委員的形象不佳,都受到社會的嚴重質疑。賴總統在此次審薦小組會議上曾強調,他身為總統,會結合社會各界力量,團結國家。換言之,即使藍白兩黨皆未提出監委候選人,但此次的監委改選,仍是監察院可進行改革的一個契機開始,朝野政黨皆應理性與務實面對。亦即只要賴政府不再提名政黨色彩濃厚的人士,而是「用人唯才、不分黨派」,跨越政黨鴻溝的提名監委候選人;亦即公平、公開、公正的為國舉才,即使是提名曾經批評民進黨政府的獨立專業人士,相信也必能贏得社會尊敬和國會多數立委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