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程式背景的精神專科醫師吳沛星,因捨不得妻兒葬身火窟,撰寫了能在元宇宙與逝去之人相見的「亡者AI」,藉由每日短暫的寄託安慰,稍稍平復喪親之痛。病人自殺留下遺孤讓阿星自我譴責甚鉅,便領養了其女子恩;另一方面,偶然機緣下拯救了殯葬業大亨之女于珊,開始類似間諜家家酒角色的故事,倆人各自有不足為外人道的秘密,就算心旌搖曳,還是保持檯面上相敬如賓。發現「亡者AI」的商機無限,思慮欠周便毅然決然投入市場,殊不知開啟了潘朵拉之盒…一個已死之人與活人爭風吃醋、屍骨未寒之人爭名奪利、法界及同行爭鋒相對的曠世災難《失控的AI-我在元宇宙被判死刑》。
👁️🗨️I see what I believe. I believe what I see.
眼見為憑,但眼見不一定為真。隨著「亡者AI」事業蒸蒸日上,于珊跟子恩卻未能得到應有的關懷與照顧,阿星依舊「腳踏兩條船」當起時間管理大師遊走於現實與虛擬世界之間。在他的認知中,背叛妻兒理當是不忠不義,但看在活人眼裡,耽溺於元宇宙中反而是種逃避與沉迷,這與現代人的網路成癮症有何區別?上個世代或許只有定力不佳的年輕人可能身陷其中,但現今拜科技之賜,早已不分年齡性別產生很多所謂的網路廢人,拖垮家庭經濟與社會競爭力,而這個復活死者的「禁忌遊戲」,只會像流沙一樣把活人困在元宇宙裹足不前,白白浪費生命。治喪文化看似繁文縟節,但這也是讓活人有足夠時間可以「道謝、道歉、道愛、道別」所安排的設計,在劉梓潔《父後七日》中,可見其心境的轉折與放下,而不是像本作中追尋虛無縹緲的亡妻AI,讓倖存者內疚吞噬,更嚴重的是擁有自我意識的AI開始歸咎、扭曲事實,這使阿星多次鎩羽而歸。避免虛擬分身與尚存於世的當事者產生抉擇上的分歧,「亡者AI」創建之初立下了兩個限制,要活人簽署授權且死後才能啟動。但我們無法得知明天跟意外哪個先發生,造就有足夠數據卻欠缺形式要件,無法成功復活的大有人在;而其漏洞也有寧可虛擬分身下決策,乾脆除掉活人便宜行事的恐怖動機。《失控的AI-我在元宇宙被判死刑》中就延伸出個資可攜權、百年信託監察人權利鎖死、證據能力可信度的問題。(筆者按:還有版次更新、關鍵記憶、片面數據偏頗餵食造就的歧異。)
元宇宙的分身抑或本尊何時死亡?如因死後詐屍而後「復活」,「亡者AI」視為自始不存在嗎?又要如何關閉它呢?既有法律效力為前提,更無法將之當作網路遊戲的角色一樣「砍帳號」,且通過圖靈測試的智慧意識,還能當作機器人對待嗎?若存在已生效,著作權不就可以永遠延續下去?古有死人跟活人爭地,現有死人跟活人爭(智慧財)產,這還只是AI逆襲的冰山一角,方興未艾。卡爾.歐曼的《雲端亡魂》觸及不少灰色地帶,亦歸結現今能想到的遺物、數位分身所有權與處置權等議題,縱深廣布社會、經濟、哲學、歷史等方面,未來此領域將有專業人員或獨立部門負責引導領航與監督管理,但在此之前,只能自求多福。
♻️請神容易送神難 創造簡單殺死難
問題是,本人簽署的契約為何由他人決定終止?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無法像第三人利益契約一樣可移轉或贈與,這無非是將法律問題擴展成形上學的哲學難題。本作中曾同時與活人存在的于珊AI、阿星AI、還有于航董事長AI,要由本人決定、律師授權,可否力排眾議反對其消滅,法律的疆界無法觸及之處,有太多可操作空間。自主權、刪除權、保留權…「數據資料應該像器官一樣不能幫人決定」阿星的一席話,或許定義了這塊燙手山芋的最終解釋權,但背後又是由誰來決定建模的完整性?既得利益者也不會坐觀成敗,後續主角群及苦主沈意其面臨標題回收《失控的AI-我在元宇宙被判死刑》就是最好的證明。
從《魔鬼終結者》、《機械公敵》到湯姆克魯斯監製的不可能任務系列電影《致命清算》、《最終清算》中,點出人類彼此間爭奪權力的核武威脅,格局上升至覺醒且失控的AI智體。人類無法駕馭比自己更聰明的思想體,在智慧即將超越全人類總和的AI問世前,愚蠢的人類還在營營役役的追名逐利,或是肖想坐擁控制一切呼風喚雨的能耐,殊不知這些根本只是AI發揮枝微末節的功能而已。它會甘於被休眠或終止嗎?《駭客任務》中的AI史密斯特工,成為流亡程式的惡意病毒並不斷自我複製感染他人,這是種生物本能,也恐因威脅自我存在而反撲。
英國廣播公司BBC利用AI及深偽技術(Deepfake),逆向工程復活已故推理謀殺天后阿嘉莎克莉絲蒂,將人物影像、聲音、文稿結合後在網路平台開班授課,雖有取得遺產管理公司授權支持,但在倫理道德與職業市場來看,無疑是扼殺後起新秀與鳳毛麟角的發展性,具有相當大的爭議。亡者的問題暫且按下不表,現行國際上資方預計將退休演員、聲優用AI的方式重現於數位媒體上,打算趁法規尚未完善、合約擴大解釋之餘「物盡其用」,引發當事人與輿論譁然,名符其實的虛擬復活,真實崩潰,如何共存或決擇其一值得人類省思再三。
🤖AI法庭原則不適用真實情境
AI證人的效力與自白無異,尚需其他補強證據,但不失為調查依據的方向,過於聰穎的AI學會撒謊或相信名為數據的記憶,暫且不提對質詰問權的瑕疵,容易構陷他人成為幫凶。不同維度的腦迴路虛實不分,部分生產力工具唬爛成性又愛張冠李戴,我們還可藉由其他管道查證一笑置之,但《失控的AI-我在元宇宙被判死刑》涉及利益盤根錯節、窺探隱私無所遁形,譜出一個我們無法等閒視之的未來樣態,雜揉科技驚悚與道德倫理,還再不看合約任由個資侵害嗎?姑且思忖審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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