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說是書,其實是範圍很廣的一個名詞。
有自傳、日本最多的工具書、專業領域的書(歷史、社會學......)、文學作品,這其中又可分為翻譯文學和中文文學、台文文學,更可以進一步分為散文、詩、小說等等。
然而,有些書籍是難定位的,像是<納瓦爾寶典>這類講述人生哲學的書籍究竟該歸類在工具書還是自傳。又如<靈魂不歸法律管>這本書,該說它是法律書籍嗎?好像不是,算是文學作品中的長篇創作嗎?可它好像又沾了一些個人傳記的味道。
有一個朋友跟我說,她認為工具書是沒有意義的;也有人跟我說,他覺得看文學作品很浪費時間,不如看工具書,能夠學到一項知識技能;也有長輩跟我說,現在這些工具類別的書都要被AI取代了。隨著閱讀量的增加,書籍的歸類與意義為何好像不再重要了,書畢竟是油墨與紙張的化合物,是思想的乘載體。
再論紙本書與電子書,拿在手上,看到封面的感受還是更人性而有溫度的,儘管電子書「或許」更環保,但它終究是太過昂貴,太過冰冷。
我是從高三考完學測後才開始看書的,一開始是看教人怎麼演講簡報的工具書,以及極短篇的人生哲學作品<不要對每件事都有反應>。雨夜時在台北市政府站旁的星巴克看這本書,這時的我剛參訪完大學,心裡正是五味雜陳,加上學習歷程與分科需要並進的窘境,內心的壓力不小,加上對於各方面的不自信,這本書帶給我的溫暖是深透的,而這道溫暖就是我會繼續看書的原因之一。
說到閱讀之於現代人的意義,無疑是慢與靜、深與廣、簡而想。坐在書桌前,闔上雙眼,深深吸氣,接著翻開書本,周圍或許是沉寂的,也有可能圍繞著輕輕樂聲色。一行一行撇過,字組文間使人聯想起生命中轟轟雷響,亦或是綿綿海浪,像是海洋的廣大,又像森林的深沉,文字是思想的大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