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書問我:十年後,希望別人怎麼形容現在的自己。 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少女」。 不是天真,也不是不懂事。 是眼裡還有亮光。 我有一位前主管,認識她的時候她已經快退休了,卻仍然帶著滿滿的、被好好愛著的少女感。 她的午餐總是很養生,地瓜、沙拉、五穀飯那一類的。 但每次我們問她:「主任你的茶要微糖還是半糖?」 她都會瞪大眼睛說:「為什麼要半糖?那樣就不好喝了呀~」 那個表情一點也不浮誇。 特別可愛。 我希望自己老去時,也還能保有那種亮光。 不是因為沒有受過苦。 是灰燼裡,還留著火苗。
--- 某天下午,辦公室停電了。 主任很高興地把課長拉走:「走啦走啦打卡機不能用了,天意要我們早點下班~」 我有點困惑:「主任為什麼這麼高興啊?她簡任官本來就不用打卡啊?」 同事想了想:「應景一下跟我們庶民同樂?」 我覺得很有道理。 她說「我們早點下班」,而不是「你們可以走了」,於是這個午後的小意外,變成了一種共同的小確幸。 前幾天偶然看到當時的紀錄,又回顧了那幾年的貼文,這種快樂的小故事,在我的第一個股長 G 調走之後就幾乎沒有了。 不止是因為他們走了,更因為我也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