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無意間看到一段話:「希望被愛是人生最後的幻覺。」我反覆咀嚼,然後默默地流下眼淚。
是啊! 我們通常不會把愛建立在被愛之上,只當它是奢望。即使它明確存在,我們不是找理由推翻就是拼命找其它證據確認它真的在。好像無論被愛與否,只要它在我們的感知裡就圓滿了。因此我們在愛裡都是自卑又驕傲的。
去年經歷了一場和平分手。我可以篤定我在這段感情裡是被愛的,卻仍會在夜深人靜裡想著:「也許他不夠愛我,才會選擇放手而非一起面對。」他的愛也許不夠構築我們的未來,也不夠他撫慰破損的靈魂。
那麼,有缺數的愛也是被愛嗎? 我想是吧! 我還是相信分開後他點下的每一則限動愛心都在間接告訴我他還在。我仍會幻想我們再見時,他會掛起熟悉的溫柔笑意然後奮不顧身把我擁入懷。這份缺數的愛還是構成幻想條件,於是我還能繼續相信這是一段公平的愛情,形成沒有懸念的答覆,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這句話的後半段是:「一旦放下了,你就自由了。」 這讓我想起田馥甄的【最暖的憂傷】有這麼一段歌詞:「不能愛是人世間最遙遠的流放,但不得不愛是最快樂的綑綁。」我們總逃不出愛裡的偏頗選擇繼續在原地等待被愛,放棄自由並樂在其中。放遠看,我們在牢籠裡載歌載舞,卻禁不起近景裡的瘋狂叫嚷和傷筋動骨。可惜的是我們停止不了被愛的執念,不在乎命懸一線,只要在最後一刻擁有被愛的幻覺就能微笑闔上雙眼。於是我不禁想: 我需要這份自由嗎? 畢竟誰都無法逼迫自己愛上另一片到不了心底的美景,那份自由也未必能放逐早已限縮給一個人的心意。一切都很弔詭,我們無法一邊渴望感知被愛一邊呼籲自己放下。
但若倒過來說: 「放下後就自由了,希望被愛是人生最後的幻覺。」 放下後的自由也許能帶我們走向另一場雙向奔赴。最重要的不是放不放下,而是允許游牧。帶著那份愛一步一回望也好,誰知道會不會在哪一刻回頭時他能映入眼簾。強忍著痛直衝也好,誰知道會不會在哪一刻眺望時另一個他正微笑等候。重要的是在愛裡保持獨立性,我們都還是我們自己,度過日常。
寫到這裡我也懂了,我的愛與不愛是對人生的期待;他的愛與不愛是生活中的滋養。都不是唯一,唯一的只有我自己。
當被愛是一場幻覺,我們有了希望,希望再長出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