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預防犯罪」這件事,
多數人都認為「被害」這件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這就是樂觀偏誤(Optimism Bias),
在心理學上是指一種認知偏差,
讓我們傾向於認為
「好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機率高於他人」,
而「壞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機率低於他人」。
所以,重要的事情,
像健康這類稀鬆平常的事,
也就更容易被自己忽略、
甚至輕忽它的重要性。
#模仿犯罪,是一件弔詭的事情。
「訊息」透過媒體傳播,
而受眾(被傳播者)獲得知識與資訊。
因此,
中性的「訊息」如何被人利用,
便可得知這個「人」是什麼屬性。
如同AI科技一樣,
有人藉此散播假訊息、性訊息;
有人藉此傳遞硬知識、軟實力。
回到「預防」的策略問題,
「警覺性」是必須仰賴平時養成的習慣,
也是消除被害目標的可尋性。
1.離開公眾場所人多的地方,
務必先「拔掉耳機」,
聲音是最快的警示,
像是走出各種車站或交通工具。
2.接著是「放下手機」的觀看,
無論那些訊息或影片多有趣,
都沒有你人身安全來得重要。
下課或下班,唯一的路是平安回家。
3.不幸遭逢威脅,
將預先準備的「辣椒水」,
從隨身包包取出拿在手中,
並快速去人多的地方。
不能期待小叮噹的圓手何時出現,
要先學會自保。
恰似人的生活,
主動獲取知識和掌控權,
才能藉此改變頹勢,
放棄小事、去做更重要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