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在逃命。
她只是——不想輸。

在這處霧氣繚繞、雜草叢生的深山裡。
我手裡拿著從家門口果樹上折下來的一截樹枝,左揮右掃,撥開前面擋路的雜草,也順便趕走躲在裡面的「歹物仔」。
手一邊動,腳下的動作也沒有減緩。
瘦小的身影在黑暗中不停穿梭。
霧氣如同帶有重量的濕抹布,沉沉地貼在我臉上。這觸感讓我不禁聯想到,家裡那座永遠在漏水的工寮屋頂。
我背著沉重的書包,胸前掛著那雙哥哥送的、視若珍寶的精靈布鞋。
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跑!
快跑!
絕不能遲到。
絕不能讓家裡的工寮屋頂成為我一輩子的天空!

每走一步,草叢隨之發出沙沙聲,就像那些長舌婦在交頭接耳,嘲笑著我的寒酸;
路旁那片幽黑的竹林隨風發出——
「咿——呀——」
乾枯又刺耳。
像家裡那扇永遠關不緊的破門。
也像哥哥深夜翻身時,那聲壓抑的嘆氣。
竹林深處偶爾「啪」一聲爆裂。
在寂靜中格外響亮。
像命運甩在我背上的一巴掌:
「別妄想了,妳只是個住工寮的小鬼。」
「不!我不要!」
我忍不住喊出聲,腳步更快。
但黑暗裡那些亂竄的影子,讓我頭皮發麻。
我更怕——
這輩子都走不出這片看不見盡頭的濃霧。
我摸了摸垂掛在脖子上的那雙布鞋。
鞋身破舊的看不清顏色,那是哥哥在城裡當學徒,一天天滿手油污賺錢買給我的生日禮物。
此刻,它們垂在胸前。
像兩隻睡着了得的小精靈。
垂著纖細的小手趴在我肩上,又像是背負著某種沉重的未來。
但我寧可認為,那是音樂精靈正隨著貓王的節奏拍打著我的胸膛。
那是除了恐懼之外,另一種強而有力的心跳聲。
汗水順著鬢角流下,劃過發燙的臉頰。
那種溫熱感讓我產生一種錯覺:
我正一點一滴地把體內的懦弱給排出來。
我攥緊了脖子上的布鞋,想起哥哥嘿嘿笑著塞給我時說的話:
「小妹,女孩子的腳細嫩,妳要好好保護。」
「 鞋子穿好不要捨不得。」
「 等哥出師能賺更多錢了,再買更好的送妳。」
從那一刻起,
這雙鞋,不只是鞋。
是家。
是最深情的守護。
也是—— 我不能輸的理由。
腦中不由自主地浮現——
那段輕柔的旋律,我不自覺地跟著哼唱了起來:「我送妳一份愛的禮物,我要祝妳幸福……」
溫暖的歌詞像一道暖流,暫時擋住了山裡的寒氣。然而,下一秒——
電吉他聲,猛地撞進我的腦海。
《中廣流行歌曲排行榜》裡那些狂野的節奏,直接炸開。
那些西洋歌手,彷彿就在我耳邊嘶吼著自由。
凌晨四點的山林。
濕氣重得能擰出水。
路邊的竹林在微風中嘎吱作響,像是不懷好意的老人在磨牙。
「咿——呀——!」
尖銳的摩擦聲再度響起——
我猛地縮了縮脖子。
背後漆黑的草叢裡——
好像有無數雙眼睛在盯著我。
恐懼在胸口炸開。
我再也受不了這該死的寂靜。
拉開嗓門爆出一聲長叫:
「——啊!!」
貓王上身,不唱不行了。
下一秒——
我開口唱。
開始跑。
開始亂吼
腳步聲與歌詞瘋狂撞擊。
我邁開腿,在泥濘的山路上瘋狂的奔跑。
腳步聲、呼吸聲、歌聲—— 全都撞擊一起。
我不再是趕路。
我是舞台中央那個最吵、最亮、最不知死活的人。只要我夠快夠大聲——
那些東西就追不上我!
我猛地拉高音。
直接把竹林的怪聲撕碎。
「這就是我的舞台,誰也別想讓我閉嘴!」
在那一刻。
我不再是逃跑的小孩。
我是在黑暗裏開演唱會的人。
是踩著搖滾節奏、奔向黎明的王。
汗水狂流。
喉嚨刺痛。
聲音破掉。
但我越唱越過癮——
也不管那些土撥鼠或竹雞願不願意。
隨著我的移動。
山裡不時迴盪著。
那與我年齡不符、五音不全且鬼哭神嚎的渾厚嗓音。
細小的蟲鳴聲拼不過我,自動閃避;
連月亮都在樹影遮掩下漸漸隱退了。
「唉呦!沒眼看呀!傷耳呀!」
我自己都想笑。
但還是繼續盡情大唱。
用一種「報復世界」的嗓音往前衝。
對著滿山滿谷還在賴床的生物盡情吶喊:
「Ah! The warden threw a party in the county jail!」
唱吧!
唱吧!沿路唱歌助跑。
順便叫醒我這半睡半醒的腦袋。
至於我為什麼唱英文歌?
嘿嘿,因為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就算是真的有人聽到也不怕——
反正他們也聽不懂我在唱「蝦米碗糕」。
我實在是太佩服自己了,(耐甲竅)實在是太聰明了!
如果是你,走這條山路你敢唱嗎?😂
A. 不敢,會嚇死
B. 小聲唱
C. 跟她一樣直接開演唱會
我應該會選 C(但可能唱到一半自己先嚇到)
——
她以為山路已經夠瘋了。
結果——學校更誇張。
下一篇:
洗手台上的華爾滋。
——
本文封面與內文插畫為AI輔助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