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我談過最好的situationship,嗯,之一。
後來的幾天,不是我跟他約在Old Street Station,一路走一路喝,手牽手走到擠滿人的Jagua Shoes摟在一起跳舞接吻,直到醉死再回家混亂地做愛。
不然就是他會搭上長長的灰線,再走15分鐘到我碼頭邊的房間,窩在床上看電影、喝啤酒、聽音樂、擁吻、做愛,和做愛,到天亮,然後一起裹著一條毯子,坐在河邊,看那些有錢人的私人小船在水上漂啊漂。
在短短的十幾天裡,我們活得像是,世界毀滅後僅存的一對男女。因為知道在那已經定好的離別時間之後,只要我們身處在與現在不一樣的場景當中,那些炙熱的感覺就必須要藏起來了。
所以每天都不想太清醒、每天都不想與外界連結,每天都不想分開。
那時並沒有situationship這種時髦的詞,也無法定義當下的時刻,但似乎,我很喜歡將自己浸泡在這種模糊裡,像夢一樣沒有輪廓,且無法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