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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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討了一起地政士因處理私法人購屋限制案件而被法院判決停止執行業務兩個月的案例。此判決對地政士顯失公平,並質疑買賣雙方及不動產經紀人的責任歸屬。文章分析地政士工作性質、收入模式,以及平均地權條例等相關法規,同時引申出對地政士行業前景、工作辛勞與薪酬問題的討論,最終作者決定放棄報考地政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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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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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
2026/03/31
基隆一名地主在專任委託期間,繞過房仲直接與買家私下成交。法院認定:房仲已成功媒合,賣方違約成立。雖合約寫違約金 39 萬,但法官依「房仲本可取得的佣金」計算,改判 22.8 萬。判決重點:專任委託效力強、仲介換承辦人不影響契約、繞過成交風險極高。
母親以低價出售房地給兒子,並免除 170 萬價金,性質屬「附有負擔之贈與」。兒子承諾奉養父母並允許同住,卻反悔趕父母搬出。法院依民法第 412 條認定兒子未履行負擔,母親得撤銷贈與,判決兒子返還 170 萬及利息。本案提醒:贈與附帶條件具有法律效力,子女若違背承諾,父母可依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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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01|訂金,不只是試探 ── 落筆之前,請先問自己:我準備好了嗎? 很多人覺得「訂金」只是試探, 但事實上,它是一種承諾。 --- 從「試探」到「承諾」的分界線 走進接待中心,聊一聊之後,代銷遞來一張「渥旋單」── 上面寫著你的出價、條件,還附上一句:「先幫
★ 「5168實價登錄比價王」原文連結 央行發布新聞稿,自8/12~8/21一連十天,分別邀請34家本國銀行與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總經理來行座談,會中籲請各銀行善盡社會責任,避免信用資源過度流向不動產貸款。 一、本年以來全體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度居高 (一) 本行自109年12月至本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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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土地或建物的買賣、贈與,或用房屋做貸款抵押等,都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完成後才具有效力,而後發給申請人一張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書,以作產權憑證。民眾如果發生權狀遺失,總會擔心在補發期間,萬一被有心人士偷偷過戶掉,那該怎麼辦? 新北地政局Podcast節目《地事COVER你》近期主題「不動產被神鬼
日本人有個特別的族群,叫做「サラリーマン大家」。 直翻就是「上班族包租公」(包租婆)的意思。 因為上班族薪資固定所以比較好貸款,我認識的一位30好幾的上班族,電腦工程師,第一次見面大約是10年前,當時他在北海道投資他人生第一棟收租大樓,有10戶,總價大約1億2千日幣,投報率14%。 那時我才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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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地政處近日公布今年第二季市區不動產買賣熱區資訊,前三名是竹圍子段、大溪段及北園段,其中大溪段、北園段雖然是位於嘉義市蛋白區,但因交通便利、近學區等優勢,加上房價比蛋黃區便宜又是新屋,導致交易量增加,直接躍升為二、三名。 📷 ◆原文連結:嘉義市前三購屋熱區公開! 「蛋白區」占其中兩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