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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一個人說自己是什麼性別就是什麼性別」絕對是錯的。性別是一個選擇,更是一個抉擇。與其說是要(向其他人)證明什麼,不如說這是生命自發的、持續地會去行動和自我轉變。
可能是我有一點個人主義的傾向,我會潛意識地覺得與性別認同相關的自我轉變,更多是自動自發、自然而然的?像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禮記》說的「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有一點我仍然不太確定的是,你提到「(女性)接納跨性別女性成為他們的一份子」。我不太瞭解這樣的觀點背後有怎樣的implication?你會設想某種女性的「公民共同體」嗎?抑或者認為這能夠促進更多的公民行動和倡議?從現實政治的角度講,當然牽涉到跨性別女性的權益和資源分配。但我不確定你有沒有這方面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