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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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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政峰律師,目前擔任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主持律師。天秤座男子,喜歡音樂、閱讀及單車活動,也是每年會固定參加鐵人三項比賽的運動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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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律師的峰言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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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法規案例。 執業雜想,胡亂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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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到舊
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前陣子開會時,有一位跟我很要好的客戶大哥忽然把原本的話題轉了個彎。他沉默了幾秒後,才語氣平緩地問我:「江律,到底什麼樣的人需要寫遺囑?寫了會有什麼好處呢?」 那一刻我意識到這不是隨口一問。他那個年紀,身邊的同學朋友陸續走了幾位,留下來的家人或多或少都因為「沒交代」而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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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前陣子有位大哥來諮詢遺產問題。父親上個月過世,家裡三兄妹加上繼母,一直就遺產應如何分配等事遲遲沒有談攏。聊著聊著,他問了一句:「聽說繼母會拿走一半,是真的嗎?」 聽完他的問題,我感覺他眼神裡的疲倦多於憤怒。我很能理解那份困惑——這是許多家庭在親人離世後,幾乎都會遇到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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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前陣子我看到一則貼文,一位車禍受傷的民眾和對方保險公司談和解,一開始對方開價 250 萬元,後來被砍到只剩 220 萬元。他覺得金額不合理,決定不簽和解,直接向法院起訴。 結果,法官最後判賠 了360 萬元。 (當然,我自己也有過保險公司在談和解時願意給付50萬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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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怎麼會是空的?」「好像已經被人開過了。」「也不用密碼就能開。」「裡面只剩下一個紙袋。」 這幾段訊息(僅為對話大意,並非原文引用),是一位剛註冊成為外送平台外送員沒幾天的當事人,在某火車站置物櫃前,傳給通訊軟體LINE 上一位「下單者」的對話。 後來這幾則訊息,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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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如果把法律比喻成一座城市,那麼「民事」大概就是這座城市裡最寬的那條馬路——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幾乎都走在這條路上。 買東西、租房子、借錢給朋友、跟人簽契約、出車禍、鄰居漏水滴到你家⋯⋯這些事情看起來很平常,但每一件的背後卻都有民法在默默運作。只是大多數時候,你不會意識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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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今天要講的這件事,有一個「三個月死線」。錯過了,你的選擇就會少很多。 親人過世之後,除了情感上的衝擊,還有一件事必須盡快處理——決定要不要繼承。很多人不知道,拋棄繼承的法定期限只有三個月,而且是從「你知道自己可以繼承的那天」開始算。 我在事務所接過不少案子,當事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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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 最近有一則新聞引發很大的社會討論——資深藝人曹西平過世後,生前雖然表態遺產要全部留給照顧他的乾兒子,但依照現行法律,他的兄弟姊妹仍然可以主張「特留分」,分走一部分的遺產。即使他們在曹西平生前並未積極照顧或往來。 這件事也讓立委吳宗憲公開呼籲修法:「遺產應該留給真正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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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第1178條揭示:「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而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僅限於下列五種方式: 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者,應自書遺囑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民法第1190條)。 公證遺囑★ 公證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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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我最常被民眾諮詢的生活法律問題,前三名當中一定會有一個與「繼承」有關。 無論出身富貴還是平凡,大家遲早都要面臨死亡這個議題,差別可能只會在於:等到人要「回去」的時候,心中是不是能夠了無牽掛。 實務上,常見於長輩尚且健在時,其本身是很忌諱去討論死後要怎麼分配遺產這件事的,更遑論有先預立遺囑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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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是江政峰律師,目前在臺中市的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擔任主持律師。執業迄今將近十個年頭,承辦過許多民、刑事及家事調解等多種類型的訴訟與非訟事件。 有鑑於在執業過程中,身邊的親友、法律諮詢的當事人滿常會詢問我某些相同(或是高度類似)的法律問題,無論是關於程序或實體的問題,我發現大家的疑問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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