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和女生的名聲無關)
Romsey 秀,在美國還滿紅的節目。透過自己的對人生的見解來未有疑惑的民眾解答的一場秀,但是又不會總是在講腥羶色。沒記錯的話以前明明是在講財務規劃比較多啊。
不過,總之,久違了沒有聽,今天突然又在油管看到,沒想到一下讓我重新思考了同居和結婚的差別。
很多年輕一代的人其實都不見得對同居有多大的反感,畢竟很多人在論述同居的時候,都是把衡量利弊的指標指向女生的名聲...... 可是這個節目今天完全不重這個角度來考慮,是教我們從人生的各想所得的損益來思考。
Romsey 指出很多數據表明,對某些人來說同居是可以享受結婚的好處,但是不用付出相對應成本的。例如:很多研究表明婚姻對男性有好處,像是壽命、事業發展,而同居中的男性其實也可以能可以享受到這些好處,而婚姻對女生的影響卻是負向的,同居中的女性其實也同等的被負向影響。但是,至少在西方法律中,如果有婚姻關係,伴侶就算最後分開,女生也可以獲得法律保障的一些權利,而如果只是同居關係卻不會享有。
承接這樣邏輯,對女性來說,等於是女性在同居關係中,是要承受雙重負向影響:1) 要承受類似婚姻帶來的負面影響,2) 分手卻不會得到任何法律保障的權利。
而其實,若是當初勇敢選擇不要這段同居關係,你其實可以把時間精力都放在其他的地方,不管是找更好的願意結婚的伴侶,或是努力地進修自己,你都不會落入同居帶來的雙重負面影響(在同居中被負面影響分手時還沒有法律保障的境地)。
說實在的,有的時候,我們打破教條的理由是希望女性可以活出主體性,有自己的思想判斷,可以擁抱自己的人生,自己熱愛的事物,不會受到不公正的結構所壓迫。但如果我們沒有去釐清很多行為背後的所得所失,不管是很法律上的得失或人生時間精力的得失,又或著是我們沒有辦法識破很多人所謂的假的「支持」(鼓勵同居就可以只佔有好處卻不用承受分手時的損失),那我們努力打破框架的努力只會被不想負責的爛咖所利用吧!
所謂的「支持」,是應該讓他人更往自己的理想邁進,而不是口頭上說說,卻只顧自己的利益。
真正的「支持」怎麼樣都不應該透過你想要打破教條約束的初衷來佔你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