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我人生的谷底都是因為感情因素,
第1次谷底是上大一的時候,我怎麼也沒料到,我高中三年的好朋友,一起苦讀一起上補習班的戰友,會離我而去,我們當了三年的朋友,在聯考完後,我們決定在一起,我們戀情只有那個暑假,他先到南部的學校報到,兩星期後我也到南部學校報到。
第一天新生訓練後,他傳來訊息說這星期不能見面有報告要做,剛開學是會有什麼報告?!在我追問之下,他才坦承已經和班上同學交往,我真的太震撼,一度無法接受爆瘦,我一個人在外地念書舉目無親,同學室友我都不熟,我同時失去朋友與男朋友。
我不相信愛情了,她是在我失戀的時候出現,她總是約我去學校湖邊,她抽菸,我則坐在旁邊,她聽我說話,後來我們交往了,礙於世俗的眼光,我總是很閃躲這份感情,我不敢將感情全部投入,畢業後,我回家鄉工作,她問我為什麼不能留在有她的城市,我們可以一起租房子一起生活,我說我過不了父母那關,於是開始遠距離戀愛。最後她劈腿了,我是在那女人打電話給我,我才驚覺她的反常原來是有另一個人,我也是在那時候才明白自己很愛她,這是我第二次谷底,我甚至不知道我何時可以復原,於是我開始著工作回家,日復一日的生活著,對生活沒有熱情。
一年半之後,她突然來電說她在樓下,於是我們復合了,我搬去有她的城市,找新的工作不容易,我常悶在家裡等她下班,有時候陪她去聚餐,這樣的日子過了許久,我決定不在當米蟲,於是我去報名國考補習班,在我考前衝刺的最後三個月,她又劈腿了,我哭著在圖書館裡看書,我吃助眠藥睡覺,忍著情緒和他住在同一屋簷下,我求她讓我住到國考結束,考完國我離開他的住處,回到家鄉,當我收到成績單時,瞬間崩潰,她拆了我的成績單用標準信封轉寄給我,我的成績差0.2分,我落榜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的谷底是因為同樣的人。
我給自己最後一次機會,我又上了一次補習班,這次我不是孤單奮戰,補習班有個男生和我一樣高分落榜,在考前他女朋友也跑了,覺得當公務員沒前途,隔一年的考試我們都上榜了,只是為什麼幸福不能一直維持。
我們結婚,在我生第二個孩子後,他就在網路上交友,結識一名離婚有三個小孩的護理師,我找了第三者,她是一付交朋友不行嗎?!理直氣壯,我的人生到底怎麼了,一直在被感情傷害,我應該要利用這次的外遇來離婚的,可惜我太心疼孩子,我給了我們一次的機會,繼續生活下去,殊不知,我是給他再次傷害我的機會,第四次的谷底,我有想一走了之的情緒,我諮商了2年10個月。
我們並沒有再次幸福,持續生活著,他不時情勒,動不動就提離婚,我已無能為力,他心底的傷,原生家庭的痛,我也沒有辦法處理,「我要離婚」成了他吵架最後的招,這次我已約了律師,能不能離成功,我也很懷疑,但我不想再過著經常被提離婚的日子。
如果真有第八號當舖存在,我要典當我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