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常見詞彙 (陳義孝居士編著)
- 二我見
- 法我見
二種我見之一,如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稱為法我見。
- 人我見
二我見之一、如計有我、人、眾生、壽者等,都稱為人我見。
- 我見
又名我執,一切眾生的肉體和精神,都是因緣所生法,本無我的實體存在,但吾人都在此非我法上,妄執為我,叫做我見。
果寶簡整
人我見(執五蘊為我)
定義
- 凡夫不明白五蘊是假合,執身心為真實「我」。
- 認為有一個「我」在主宰、感受、擁有一切。
出處
- 《雜阿含經》卷三:「愚癡凡夫於此五受陰取為我、異我、內我。」
- 《成唯識論》卷十:「執蘊為我,名人我見。」
心識對應
- 生起於第七末那識:「恆審思量我、常與我相隨」。
- 是最根本的「我」感,日常言行皆由此潛流驅動。
修觀對治
- 以「五蘊無我觀」對治:「色無我、受無我、想無我、行無我、識無我。」
- 修行重點:觀身心皆緣起,無一主宰之我。
法我見(執諸法為實)
定義
- 凡夫(乃至聲聞、緣覺、初學菩薩)不明白「諸法緣起性空」,
於一切法仍執有「自性」或「實體」。
例如:
「業一定真實存在」、「智慧有實體」、「空性是某種真理」。
此皆屬於法我見。
出處
- 《大智度論》卷七十九:「不但人無我,一切法亦無我。」
- 《成唯識論》卷十:「若於一切法執為實有,名法我見。」
心識對應
- 主要由第六意識分別推論產生,
是「概念上的執著」,而非直接感受。
修觀對治
- 以「緣起性空觀」與「中道觀」對治:「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金剛經》)
- 修行重點:不執有、不執空,於法亦不著。
我見(經論定義)
在佛陀時期的原義
「我見」即於五蘊身心上妄執有一常一主宰的『我』。
這是最根本的顛倒見之一。
- 《雜阿含經》卷三:
「愚癡凡夫,於此五受陰取為我、為我所,見我、見異我、見中我。」
- 《增一阿含經·我見經》:
「若見我見,便生貪瞋癡。」由此可知:「我見」是所有煩惱與生死流轉的根本。
在論典系統中的說明
後世阿毗達磨、唯識論將「我見」歸為見惑之一:
- 《俱舍論》卷十九:
「謂於五取蘊見有我及我所。」
- 《成唯識論》卷十:
「執蘊為我名人我見;執法為我名法我見;二俱總名為我見。」
所以:
「我見」是總名,包含人我見與法我見兩支。
我見 的心識結構與作用

我見不是一念的錯覺,而是一種恆常自我認同的潛意識活動。
它讓人誤以為「我在想」「我在受」「我能控制」。
這種錯覺,是所有痛苦與恐懼的「結構性幻覺」。

修觀層次上的「破我見」三階
觀身無我 ——破粗執
身體非我,四大假合,生滅不由己。
觀心無我 ——破細執
心念生滅不住,無有主宰。
觀法無我 ——破微執
一切法緣起性空,不可執有,亦不可執無。
當三觀俱明,即得「二空圓明」——人空、法空。
詩性詮釋:我見之幻
「我見」者,如影隨形,無形而縛;
心若逐之,則萬法成牢。若能觀影非影、觀縛無縛,即於幻處見真,於生滅中見寂滅。
修行實踐的提醒
- 觀「念起處」:每當有「我喜」「我不甘」「我怕」之念生起時,問:「誰是我?」
- 觀「念滅處」:當情緒消散時,觀「我在何處?」
- 逐步體會:所謂「我」,不過是一連串因緣、記憶、感官、念頭的組合。
無有固定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