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迷宮結構的生態觀察
政府網站總是不好用?大多數人以為,是設計爛、工程師弱、或外包商亂搞。但如果你站在結構層級看,你會發現一件更刺眼的事實:這些系統其實運作得「非常成功」,只是它們成功的目標,從來不是讓真正需要使用的人用得順利。
公部門數位系統的核心任務不是服務,而是「證明」。在公部門的邏輯裡,系統的任務不是讓事情更快完成。而是證明事情「有被完成」。這就是為什麼系統承包商大量能量投入在:厚重投標文件(一式N份)、重複的人員履歷與廠商實績展示、完整到冗長的驗收報告。這些文件的功能,不是優化使用者體驗,而是為了未來有人被問責時,負責開發廠商可以拿出來自保。當責任風險大於效率價值,系統就會選擇保守,而不是好用。
這不是設計失敗。這是制度優化後的結果。模糊,是一種高度理性的生存策略。你會發現公部門系統很少承諾:幾秒完成搜尋?幾步完成申請?錯誤率低於多少?取而代之的是:「具備功能」、「符合規範」「依相關法令辦理」。這不是偷懶。這是避險。因為在這場制度遊戲裡,驗收失敗的代價,遠高於使用者抱怨。
不好用,只是民怨;不合規,才是風險。
當風險排序如此明確,你會怎麼設計系統?這場遊戲淘汰的是誰?很多人以為能力差的會出局。但現實往往相反。最早被邊緣化的,通常是:想簡化流程的人、質疑需求合理性的人、真正在乎使用者體驗的人,因為他們會讓驗收變複雜。而存活下來的人,往往精通:標案節奏、文件包裝、風險切割,這不是腐敗;這是制度演化。
當制度獎勵合規,而不是成果,產業就會學會停止創新。
最危險的設計,我想就是失敗沒有成本。在市場競爭環境裡,系統難用會導致用戶流失。但在公部門系統裡:使用者無法離開、系統承包商不承擔效率損失、驗收完成即代表任務結束。系統造成的損耗,不會出現在任何一個人的績效報表上。它只會以「時間」的形式,被全民分攤。
當效率損失沒有記帳,內耗就會成為常態。
這不是偶發失誤。這是結構設計。如果你身在其中,該怎麼看這件事?如果你在公部門或標案體系中工作,你可能會有一種隱約的不適感:明明可以更好,卻總是被流程拉回。請先釐清一件事,那不是你不夠務實。那是你看到了制度排序。理解這場遊戲,不代表你必須認同它。但如果你想在這個體系裡生存,你至少要知道:看懂規則,比單純做好工作更重要。
沒有市場壓力的科技產業,會慢慢失去進化能力。
這不只是使用者體驗問題,是產業競爭力問題。很多人會說:「政府用系統標案在養活科技產業。」錯。政府在養活的是合規能力,不是產品能力。當系統承包商長期依賴標案生存:他們不需要面對市場、不需要優化產品、不需要與國際競爭,那些所謂科技廠商最終會失去的,不是標案,是競爭力。
真正的改革,不是換承包商,而是改規則。
制度不是壞,而是停在太初階段。這套制度其實是1.0版本,而我們早就活在需要3.0的時代。如果把政府數位標案當成一種制度來看,它其實沒有失敗。它只是停留在「第一代版本」。目前的標案模式,本質上屬於合規型採購,它的核心目標只有一件事:程序正確、文件齊備、驗收通過。這種模式在制度建立初期是必要的。它能防弊、能控管、能讓責任清楚。但問題是當數位系統已經成為國家基礎建設的一部分, 如果採購思維仍然只停留在「驗收完成」, 那效率、體驗與競爭力就永遠不會成為主目標。這不是誰偷懶。這是制度版本過舊。
如果要進化,第一步不是推翻制度。而是讓績效指標進場,採用績效型採購,讓「成果」進入KPI。例如:平均完成申辦時間、錯誤率上限、使用者滿意度等,當承包商的責任,不只停在交付,而延伸到實際使用成效時,「好不好用」才會第一次成為制度的一部分。這一層的重點不是懲罰,而是讓效率被量化,讓時間成本被看見。因為現在的問題不是沒花錢。是花錢卻沒有對效率負責。
真正關鍵的一層,在於「可替代性」。這時候若可進化成競爭型採購,讓系統可以被替代。目前許多公部門系統呈現的是:長期由同一承包商維護、架構封閉、功能逐年堆疊,這會導致一種結構性鎖定。系統變得無法重構,只能不斷加功能、補漏洞、做延伸。
如果制度允許:模組化拆分、限制長期壟斷維護、讓其他團隊可以接手優化,那麼「市場壓力」才會真正出現。一個可以被替代的系統,才會有進步的動機。
問題不在承包商,也不在公務員。問題在於制度獎勵的是:低風險,而不是高品質。只要規則不改,再優秀的人進入,也只能適應它。而當一個制度長期讓「合規能力」優於「產品能力」,它最終消耗的,不只是人民時間, 而是整個產業的進化速度。為什麼我們還必須一直付費,讓這場遊戲繼續?當一個制度長期消耗人民時間、消耗產業能力、消耗競爭力,那它就不再只是「不好用」。它是一個設計錯誤。而設計錯誤,是可以被重設的。




















